“蝉声鸣高柳,绿影满幽池”,7月17日上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罡与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张铭玉共同为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揭牌。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刘涛,工委副书记王新,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赵保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副局长陶冶,东西湖区水务局和湖泊局总工程师陈欢,东西湖区人大代表浦渠、温智杰,“益心为公”志愿者刘向东受邀参加活动。
武汉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于2007年被国家建设部列为首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和科普教育的重要场所。
此次基地的建立,既是落实区人大常委会6月19日调研区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务实之措,又是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生态共治格局,凝聚湿地生态保护合力的具体行动。
周罡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检察机关将以基地的建立为契机,加强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通过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线索举报等方式,提高全社会对于湿地保护的意识和自觉;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形成保护湿地的协作配合机制,为实际执行提供制度保障;对于破坏湿地环境的行为,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精准打击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水务局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领导纷纷表示,此次基地的设立将有力推动该区湿地保护工作,将依托此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的支持力度,共同为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张铭玉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基地的建立是检察司法与环保执法协同发展的有益探索,希望各方在今后工作中能持续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为建设美丽东西湖而团结奋斗。
揭牌仪式后,现场人员沿着湿地公园绿道开展了巡湖工作。
人大代表浦渠深有感触:“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更是周边几十万居民的生活之所依,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将积极联络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的依法治理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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