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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东昌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立刚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公安分局关于“两个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召开通化市东昌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化市东昌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关于接受黄正杰辞去东昌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通化市东昌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表决了东昌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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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的提请,拟任职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经投票表决,王琳琳为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穆昕卓为东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史鹏宇等135人为东昌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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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佟寅华主持。徐伟东、王晓辉列席会议。

审核:曹 蕊 编筹:王成进

编辑:李姗珊 摄影:张铁兵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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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9 11:17:25 所属分类: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