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误区要避开
信访举报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大家在信访举报时能更加合规合纪合法。
“按闹分配”可休矣
聂某某向某县纪委监委反映,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赔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面答复聂某某,但聂某某对答复不满意。聂某某就以县纪委监委、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为由,多次到县纪委监委缠访闹访,拍打接访台,辱骂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大声喧哗,并在网络上捏造并散布与政府和领导有关的虚假事实,还三次扬言要杀人。最终,聂某某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严重扰乱了信访举报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上述案例中,聂某某无理缠访、闹访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近年来,在信访举报过程中,出现了个别信访人为了实现自己不合理的利益和诉求,采取吵闹,甚至围堵、冲击各级单位或采用暴力、威胁等非理性手段信访的行为。缠访闹访者打着维护权益、表达诉求的幌子,其实质是用非常规手段谋求私利,一旦缠访闹访行为触碰法律底线,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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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青芸
编导/李丹
播音/高戈 仵宇 李丹 袁玮 徐权
制作/白雪峰 李贞睿 段垚尧
编辑: 曹译文
责任编辑:管昕 位伟锋 李娟娟
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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