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是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并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家人失踪,他的财产怎么处理?

郭守文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目的在于为失踪人设置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财产代管人负有像对待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来管理失踪人的财产,既包括对失踪人财产的保管,也包括作为代理人收取失踪人的到期债权。财产代管人应当代失踪人履行义务,即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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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守文律师补充: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一般的过失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管好失踪人的财产,不得滥用代管权对失踪人的财产挥霍浪费、挪用谋利或者将失踪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侵犯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郭守文律师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力争合法合规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并问心无愧于每一个当事人。担任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15185095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