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苍南两所“高颜值”幼儿园
刚刚完工
目前正在火热招生中
将在今年九月份正式投用
一起来看看!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为苍南县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位于灵溪镇锦绣路8号,占地面积达9403.1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00平方米,配置18个教学班,是一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现代化幼儿园。
这里汇聚了一支由资深管理团队和青年教师精英组成的师资队伍。借力世外幼教集团强大的资源平台和完善的培训体系,培养和造就规模合适、结构科学、素质优良、梯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以课程建设和园本培训为载体,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师资骨干,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专业基本功扎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
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
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属苍南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位于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以北、城北小区旁,园所建设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占地面积6170平方米,建筑面积4199.2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幼儿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汇聚了一支专业、爱心、富有创造力的教师队伍,致力于打造一支积极向上,好学乐研的专业团队!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和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促进孩子们在认知、情感、社交和身心的全面发展,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目前
这两所幼儿园正在招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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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
01.
·招生须知·
1
招生对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
施教区
东至兴园路、苍南大道部分路段西侧(玉苍路至银杏路交叉口、人民大道至银杏路交叉口)
南至玉苍路北侧(春晖路至兴园路交叉口)
西至春晖路东侧(玉苍路至人民大道交叉口)
北至人民大道、银杏路部分路段南侧(春晖路至苍南大道交叉口、兴园路至苍南大道交叉口)
3
招生计划
小班计划招收6个班,原则上每班25人
中班计划招收6个班,原则上每班30人
4
招生时间
2024年7月19日8:30——2024年7月21日24:00
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5
招生批次和对象
(一)第一批(双证):适龄幼儿户籍在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且其父母持有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
(二)第二批(单证):适龄幼儿户籍在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其父母无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户籍不在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其父母持有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院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祥和锦园、江山宸庐、信达苍南壹号购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三)第三批(双证):适龄幼儿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
(四)第四批(单证):适龄幼儿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户籍不在施教区范围,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购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五)政策优待统筹对象:下列对象经审核确认后,可作为政策照顾对象予以提前录取。
1.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苍南县范围内烈士适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适龄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者适龄子女。
3.委托监护人户籍在苍南县范围内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适龄子女。
4.苍南县范围内省绿叶奖、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适龄子女。
5.苍南县范围内县委、县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适龄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6.苍南县ABCDE类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教育局联合发布的《苍南县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执行,由ABCDE类人才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提交证明材料,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认定后报教育部门统一统筹。
7.在灵溪镇公民办学校任教的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第二层次(县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适龄子女。
8.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3〕4号)《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苍南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修订)> 的通知》(苍教发〔2024〕62号)、浙江三澳核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融合发展吸引和涵养核电专项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补充方案》(核建领办发〔2024〕1 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促进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苍政发〔2022〕7 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符合人才子女照顾入学的对象。该部分对象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门统一统筹。
9.县城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10.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适龄子女。
属以上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父母持身份证、荣誉证书、户口簿、幼儿家长的单位工作人员最新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审核签章)于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苍南县灵溪镇第一幼儿园会议室审核确认,逾期视自动放弃处理。
02.
·招生流程和办法·
(一)网络报名
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z.zjzwfw.gov.cn)报名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报名。同一名幼儿不得兼报多所公办园,每人只限报一所。
方式一: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在主页的搜索栏里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苍南县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点击公办幼儿园,再点击页面上方的“苍南县”,然后选择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方式二: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实名注册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苍南县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点击公办幼儿园,再点击页面上方的“苍南县”,然后选择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二)材料上传
1.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经审核确认后,在报名系统上传户口薄、出生证明、审核单等材料(注:审核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
2.第一、二、三、四批次适龄幼儿,在报名系统上传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三)信息审核
适龄幼儿的报名信息将通过借助大数据核对、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查验。对于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的确认环节;对于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幼儿园将以短信或电联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四)招生录取
1.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招生工作小组择时在幼儿园公众号上对经审核后符合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幼儿名单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2.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录取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可启动录取第二批次适龄幼儿的程序。若第二批次报名人数少于空缺名额,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名额,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招生工作小组择时在幼儿园公众号上对经审核后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幼儿名单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3.第三、四批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具体方法参照第二批次执行。
03.
·相关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相关批次入园条件。
(二)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四)所有符合招生批次的适龄幼儿必须进行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线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04.
·招生纪律·
(一)为确保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将在县教育局全程指导监督下,依法依规进行材料审核、录取公示等事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二)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该幼儿的录取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以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
王老师:15888288951
徐老师:15599023598
苍南县教育局 :64761983
监督电话:
苍南县教育局 :64751553
本招生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则按上级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归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苍南新区实验幼儿园。
本招生办法仅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
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
招生对象
小班: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范围为沪山片区:城北社区(周林、前蔡、后蔡)、百丈、塘下、山南、新桥、山北、新浦、浦口、沪山(门前)、畔垟(三河、凤阳)、台新(新溪、台溪)、柳庄、五爱。
注:本施教区为2024年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招生试行施教区。
招生计划
小班计划招收4个班,原则上每班25人;中班计划招收4个班,原则上每班30人。
招生时间
2024年7月19日8:30--7月21日24:00结束,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招生批次
第一批
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籍在灵溪镇前蔡村、百丈村的原住民。
第二批
适龄幼儿户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其父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
第三批
适龄幼儿户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其父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户籍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其父母持有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灵溪镇沪山片区范围内购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第四批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如有剩余学额,招生范围扩大到灵溪镇范围内。适龄幼儿户籍在灵溪镇范围内,其父母在灵溪镇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户籍不在灵溪镇范围内,其父母在灵溪镇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灵溪镇范围内购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政策照顾对象
1.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2.灵溪镇范围内烈士适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适龄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者适龄子女。
3.委托监护人户籍在苍南县范围内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适龄子女。
4.灵溪镇范围内省绿叶奖、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适龄子女。
5.灵溪镇范围内县委、县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适龄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6.灵溪镇范围内苍南县ABCDE类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教育局联合发布的《苍南县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执行,由ABCDE类人才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提交证明材料,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认定后报教育部门统一统筹。
7.在灵溪镇公民办学校任教的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第二层次(县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适龄子女。
8.灵溪镇范围内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3〕4号)《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苍南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修订)> 的通知》(苍教发〔2024〕62号)、浙江三澳核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融合发展吸引和涵养核电专项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补充方案》(核建领办发〔2024〕1 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促进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苍政发〔2022〕7 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符合人才子女照顾入学的对象。该部分对象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门统一统筹。
9.县机关部门派驻灵溪镇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单位在编在岗,且近三年取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10.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适龄子女。
属以上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父母持身份证、荣誉证书、户口簿、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最近的一次)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城北小区(灵溪镇第三幼儿园旁)进行线下审核确认,线下核验通过方可进行线上报名,逾期视自动放弃处理。
招生流程和办法
网络报名
1.报名系统
符合招生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家长,登录招生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手机端“浙里办”APP)报名,按要求在线完成新生入园信息填报及相关材料上传(详见操作方法)。
2.报名登记系统操作方法
手机端“浙里办APP”报名登记路径:
(1)安装、登录手机“浙里办”APP;
(2)在浙里办首页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
(3)在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办理”;
(4)选择“苍南县”,点击“公办入园登记”,进入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再选择“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材料上传
1.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经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报名系统上传户口薄、出生证明、审核单等材料。(注:审核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2.户籍在灵溪镇原前蔡村、百丈村、沪山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在报名系统上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3.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有产权证的适龄幼儿在报名系统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等材料。
信息审核
适龄幼儿的报名信息将通过借助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相关信息无法核验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到我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家长未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到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录取办法
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视报名情况按批次顺序做好审核录取工作,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
(一)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
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预录取结果将于7月29日在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
录取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可启动录取第二批次适龄幼儿的程序。若第二批次报名人数少于空缺名额,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名额,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招生工作小组于8月1日在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公众号上对经审核后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幼儿名单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三)第三、四批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
参照第二批次录取方法执行。
相关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相关批次入园条件。
(二)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四)所有符合招生批次的适龄幼儿必须进行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线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五)本招生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则按上级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生办法为试行,仅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
招生纪律
(一)为确保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将在苍南县教育局全程指导监督下,依法依规进行材料审核、录取公示等事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二)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该幼儿的录取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以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1.招生咨询电话:
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幼儿园:13336913797
苍南县教育局:64761983
2.招生监督电话:
苍南县灵溪学区:59882595
苍南县教育局:64751553
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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