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帮信”犯罪案件数量激增,部分在校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等原因,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银行卡、电话卡),沦为“电诈工具人”。

日前,双流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了“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大学等学校在校学生参加。

“砰!”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心观摩庭审各个环节。

庭审结束后,法庭现场变身法治课堂。法院和检察院的反诈宣讲团队宣讲员康润滢、吴杰共同以案释法,剖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类型和社会危害,讲解了大学生应当如何防范诈骗,并提醒同学们切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给他人,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害人或者“工具人”。

看完庭审以及听完普法的同学表示,一定时刻警惕,今后在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尊法、学法、守法,从自身做起,主动参与反诈活动,抵制利益诱惑,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据悉,双流区法院近期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法治校长”“模拟法庭”等措施和机制,持续加强院校双向互动,通过“点”上辐射、“线”上延伸、“面”上覆盖,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重点人群抵制电信诈骗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

*这几种兼职千万别尝试

在采访中,法院提醒:以下这几种兼职工作看似门槛低、来钱快,但请千万不要尝试!可能会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或行政处罚。

1.冒充客服电话引流

诈骗团伙以招募“话务员”为由,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通过团伙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继而进行诈骗。

2.帮助诈骗分子取现

一些不法分子以帮忙线下取现、购买贵金属等为由招聘“兼职”人员,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质是为了快速转移赃款。

3.买卖“两卡”

为蝇头小利,帮他人买卖“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卡等。一旦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供图 法院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张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