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
沂南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沂南片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由沂南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请相关投资参与人
于8月20日前登记
沂南县公安局
关于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沂南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及时获取犯罪证据,切实保障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投资回执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于2024年8月20日前,到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请广大投资人互相转告,合理反映诉求,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539-3775515
张警官 15953936517
焦警官 15863979865
沂南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扩散!周知!
来源 :平安沂南
编辑:小晚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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