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

沂南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沂南片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由沂南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请相关投资参与人

于8月20日前登记

沂南县公安局

关于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沂南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及时获取犯罪证据,切实保障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山东巨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沂南片区)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投资回执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于2024年8月20日前,到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请广大投资人互相转告,合理反映诉求,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539-3775515

张警官 15953936517

焦警官 15863979865

沂南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扩散!周知!

来源 :平安沂南

编辑:小晚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