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被处以罚款3000.
2024年03月01日,义乌邮政管理局就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炜阳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
三、主要事实
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张贴安检标识
承办单位:义乌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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