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被处以罚款3000.

2024年03月01日,义乌邮政管理局就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义乌市顺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炜阳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我局接上级通报,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

三、主要事实

单号为YT7448277251701等快件未张贴安检标识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张贴安检标识

承办单位:义乌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