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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某村村民老陈

辛苦栽种十余年的蓝花楹突然被挖毁

一怒之下,老陈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深入一线实地调查、居中调解

力促案件妥善解决

拿到赔偿金后

老陈走出了困境

重新拾起养殖生意

他的女儿也组建了家庭

一家人的生活步入正轨

得知当事人的生活向好转变,福建高院行政庭庭长陈晓军顿感欣慰,“老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诉讼能力有天然的差距,需要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查清事实,以能动司法衡平弱势地位。”该案的实质性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其对当地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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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后,村民老陈开垦5.5亩荒地,种植具有特殊经济价值的蓝花楹等绿化苗木。经过15年悉心栽培,一棵棵成品绿化树拔地而起,老陈盘算着能卖个好价钱。可就在2020年6月,一辆挖掘机却将百余株苗木夷为平地。

“是谁毁掉了我种的蓝花楹?”看着倒下的苗木,老陈心痛不已。那几年,他搞养殖赔了不少钱,一家人就挤在简易搭盖的铁皮房里,孩子到了适婚年龄也不敢结婚。即将售出的蓝花楹寄托着老陈一家的生计。没想到,辛苦多年成果顷刻之间化为泡影。村里想拿几万元了事,但老陈咽不下这口气。

“一棵大的蓝花楹树在市场上能卖4000元,小的树也能卖800元,我的损失惨重。”为了讨个说法,老陈走上信访之路,可持续信访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而且使得双方的矛盾更加剑拔弩张。

由于侵权主体不明确,老陈将区政府、镇政府等单位都告上法庭。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强制铲除绿化苗木的行为不是被老陈起诉的这些行政机关所为,而是其所在村委会实施的,遂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老陈“告错了”。

因不服一审裁定,老陈继续提起上诉。2023年,该案进入二审程序。

“村里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挖村民的树,有可能是为了征收土地。”福建高院行政庭三级高级法官余鸿鹏从小在农村长大,查阅案卷后,意识到该案并不简单。

“因征收集体土地引发的纠纷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老百姓‘告不准’的现象相对常见,不能就案办案。”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陈晓军如是对余鸿鹏说。

“案涉苗木已经大部分被挖毁,被毁苗木的数量单价一时难以确定,赔偿标准也难界定。”经过合议庭研判,该案如果通过审理判决结案,还面临诸多难点。就算认定为行政强制清表,推定出适格被告,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后,还需要经过数量测算、价值评估等多个环节,诉讼周期长,容易激化矛盾。

于是,余鸿鹏决定不坐堂办案,而是直接到现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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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就在余鸿鹏前往被毁苗木现场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冰雹。在雨水的冲刷下,土路成了泥路,车不能再往前开。法官下车趟着泥浆,向事发地走去。看到法官顶着冰雹也要进山,裤子、鞋子上还沾着泥浆,横在老陈心中的“坚冰”开始消融。

事发地现场,除几棵未被挖毁的苗木,地上已是杂草丛生,不远处正有施工项目。经了解,相关征地补偿款已经由镇政府统一拨付到村里。由此看来,纠纷的确发生在征迁背景之下。

“村委挖毁苗木的行为,背后受益的是政府的征迁项目,这事当然与政府有关。”

“土地是集体的,但树是老陈种的,苗木的补偿款应该归老陈。”

“对这类有特殊经济价值的苗木,不能简单按照普通征地综合包干价来补偿,这样老百姓肯定不会接受,即便工期很紧,也要给足时间让当事人将苗木移走,或者进行测量、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偿。”

通过现场说理,当地政府意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可老陈的损失又如何确定?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当初被挖毁的苗木也早已不见踪影。如果找第三方机构进行测绘、评估,问题解决还要绕上一圈,不利于纠纷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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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余鸿鹏让老陈在现场确认曾经栽种的苗木位置和数量,通过电商平台和行业专家了解蓝花楹绿化树的平均市场价格,估算损失、力促和解。之后,在当地两级法院的协助下,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镇政府就铲除苗木一事赔偿老陈20万元。

签订补偿协议的那天,余鸿鹏接到了老陈打来的电话:“余法官,你不看看我不放心,你说能签了我才敢签啊!”得到肯定答复,老陈郑重地签下了调解协议。

拿到补偿款,老陈终于打开了心结,以征迁补偿事宜已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回上诉。他重新拾起养殖生意,与村委的敌对情绪也逐渐减弱,生活重新步入正轨。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我们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追求的重要目标。”陈晓军表示,办理行政案件不仅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要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态度,让老百姓通过行政诉讼切实解决问题,理顺群众的情绪,修复官民的关系,真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担当。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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