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2日,第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收购青岛洛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履约担保情况进行了更新。

公告指出,卖方对上诚物业履行有关应收款项代价的付款责任作出担保。

具体而言,王志兰女士同意向上诚物业购买结欠上诚物业的应收款项合共人民币1832.52万元,并应由王女士于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以现金支付。若未完成支付责任,第一物业有权自代价结余中扣除王应付买方的未付应收款项代价,而有关扣减将被视为买方解除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卖方支付代价结余的付款责任。

履约承诺期间,自2024年2月29日起及直至本公告日期,王志兰女士及威海上诚均未向上诚物业支付应收款项代价。故买方有权自代价结余中扣除该未付金额,总计约821.48万元;及上诚物业有权自应分派予威海上诚的溢利中扣除任何未付金额,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应分派予威海上诚的溢利约为人民币873.11万元。

因此,截至此公告日期,王志兰女士结欠第一服务的未偿还总额约为人民币137.93万元,随著与相关订约方继续磋商,该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