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民盟中央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提案》。提案建议,适时清理各层级阻碍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文件、法律规章、条例规定等,尽快停止行政主导的“戴帽子”运动。

提案指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是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的重要内容。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四个评价”和“破五唯”的若干举措。经过几年的改革,总体来看,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在评价机制、评价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效果不够明显,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新出台的评价指标存在形式主义、落实不力等问题。一些被禁止的做法没有在高校中完全根除;政策执行行政性较强,院系和教师参与制定评价方案的自主权有限;行政管理部门一边强调去“帽子”,一边又在发“帽子”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新型评价体系建设思路仍不完善。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应用型本科和师范院校的评价区分不够细致;原创性教育成果的长期性与目标考核的短期性之间存在矛盾。

三是评价内容过度多元化,缺乏以人为本的导向。抛弃量化评价维度,教育评价“人际关系寻租”风险加大;过度看重经济价值,教育评价改革面临贡献性、战略性、创新性失衡的风险。

四是科教融合深度不够,教师对教学投入积极性不高。教师评价机制侧重科研产出;重大科研项目对学生的开放性不足;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教育的比例不高。

为此,提案建议:第一,提高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领导及协同层级。一是在中央层面推进联合会议制度,定期举办研讨推进会议,在省市和各机构层面列为“一把手工程”。二是组建国家层面的巡察工作组,加强过程监督和成效评估,做好教育评价改革的风险分析研判。三是适时清理各层级阻碍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文件、法律规章、条例规定等。

第二,明确要求各级教育机构的人才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和以服务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一是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念,强化品德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二是重构人才评价观念,充分尊重人才培养规律、教育发展规律和选才用才规律。三是引导教育机构围绕我国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开展人才评价。

第三,立足实际,避免形式主义,实现学术治校、特色治校、弱行政的目标。一是因校制宜,制定符合个性化目标的评价标准。二是降低评价体系行政性,提高教师参与度。三是尽快停止行政主导的“戴帽子”运动。

第四,构建符合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实现差别化评价。一是由教育部牵头建立不同学科的国内外推荐期刊和会议列表,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期刊。二是区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类型工作评价机制。对于基础研究成果采用代表作制度评价,对于应用研究成果以重大技术突破和社会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指标。三是加大对原创性、前沿性和技术挑战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第五,吸纳多方参与教育评价体系标准制定,提升政策方案的实用性、科学性。一是吸纳各级各类教育领域人才参与政策方案的制定,广泛征求科技人员和相关专家意见。二是完善专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培育产教融合的混合所有制评价机构。三是利用网络媒体作正面的引导宣传,汲取社会大众对教育评价改革的意见。

第六,深化科教融合改革,通过制度设计增强教学活力,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融入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一是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要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紧密结合。二是确立配套制度,鼓励教师将自己的研究工作带入课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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