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卫辉交警大队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采取定点设卡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行车辆进行严检细查,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切实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同时,执勤民警还对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以及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理念,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现将部分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曝光如下

2024年07月02日15时30分,李某驾驶号牌豫G***M1,白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卫辉市焦韦线路段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李某乙醇含量为126mg/100mL。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因嫌疑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从重情节。

2024年7月4日23时许,王某酒后驾驶豫G***V8,灰色、别克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卫辉市卫辉南路与卫州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114mg/100mL。经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8.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王某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情节,属从重处理情形。

2024年7月4日晚上9时许,卞某在卫州路某饭店饮酒后叫代驾回到居住小区,后因喝多记不清原因又驾驶豫A***P2,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从小区出来,晚11时许,我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号牌为豫A***P2黑色轿车有酒后驾车嫌疑,接警后,民警在卫辉市卫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找到卞某,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77mg/100mL。经鉴定,卞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0.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4年07月05日22时15分许,靳某驾驶号牌豫G***B2,红色,力帆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卫辉市比干大道唐岗高铁桥下路段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靳某乙醇含量为180mg/100ml。经鉴定,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2.2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202407122233分,宋某驾驶无号牌,白色,五羊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卫辉市比干大道唐岗高铁桥下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53mg/100。经鉴定,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8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图文新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