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机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6、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28日,A1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7、具有驾驶证C证以上,持A1驾驶证优先录用;

8、须具备3年以上相关的驾驶经验,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岗位职责:负责司法警务保障用车及其他公务用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8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8日下午18:00前,把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试及面试

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司机薪资标准约3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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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每日学】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