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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记者 郭玟君

7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作出自《证券及期货条例》2003年生效以来操纵市场案最高监禁刑罚。

记者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获悉,7月22日,薛伊琪(女)和谭焯衡(男)被判处监禁六年八个月,林颖琪(女)被判处监禁四年四个月。原因是三人串谋就正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罪名成立。

此外,证监会已取得临时强制令,冻结不超过1.25亿港元的资产,金额相当于该市场操纵交易活动所产生的总利润。

操纵156个账户

获取非法盈利超1.24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此前调查发现,在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薛伊琪、林颖琪及谭焯衡三人,联同何铭轩、孙文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串谋进行一项复杂的操纵市场计划。

该计划在正利2016年3月29日上市之前就已开始策划及展开,持续时间超过五个月,获取非法利润超1.24亿港元。

上述团伙串谋在他们所控制的156个证券账户之间进行操纵交易,造成正利交投活跃的虚假表象,令正利的股价和成交额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期间飙升,并导致正利的股价在2016年9月7日大跌90%。

香港高院及证监会高度重视

香港高院暂委法官游德康于判刑时指出,本案的串谋行为经过周密和精心策划。经考虑多个判刑案例,并考虑到有关串谋行为和虚假交易的规模、复杂性和国际元素,以及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廉洁稳健的重要性,法庭认为本案最重要的是发挥阻吓作用,同时作出处罚。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此次监禁刑罚反映出法庭坚决否定有损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声誉和廉洁稳健的失当行为。判处操纵市场人士监禁的决定向潜在违规者传达了一个非常明确和清楚的信息,即香港的金融市场绝不姑息任何形式的失当行为,而违规者会被绳之以法及受到严惩。”

魏弘福先生说:“在这宗组织极为严密及复杂的案件中,有关结果亦显示了证监会决心运用其资源和权力,以打击市场舞弊,维持投资者对香港资本市场的信心。”

获多国金融监管部门协助

由于此案还涉及多个海外实体,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都为香港证监会提供了协助。

高等法院于2019年7月15日向香港证监会颁布了临时强制令,冻结由15个本地及海外实体持有的不多于1.25亿元的资产,强制令涵盖这些实体在全球的资产。

据香港证监会介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廉政公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加拿大安大略证券委员会、新加坡警察部队、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本案中提供了协助。

编辑:乔伊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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