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发现这些装梯工程手续均完备

人行道上竖着电梯井 行走不方便但“合规” 点解?

旧楼加装电梯是回应民生关切的好事情,但如果电梯加装处占用了人行通道,造成市民出行不便,那又该如何解决?

近日,有市民向新快报反映,广州市有一些临街老楼占用人行通道加装电梯,影响市民正常出行。随后,新快报记者陆续走访了越秀、荔湾、天河等区的12处电梯加装工程现场,发现这些电梯不仅坐落在人行通道上,部分电梯还占用盲道,甚至是影响了行道树的正常生长空间。对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自局”)回应称,记者所走访的12处工程均依法依规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那么,上述临街老楼所加装的电梯,到底是如何通过层层合规审查,安装在人行通道上的?其中折射出了什么深层次的问题?带着这些思考,新快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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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河区信诚北街,电梯加装到人行通道上。

一条人行道变成里外两条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竟加装到人行通道上了!”今年5月初,市民张先生向新快报反映称,他在经过越秀区黄华路时,发现该路段的人行通道上有多座电梯,让本就不宽敞的通道变得更加狭窄,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黄华路,发现加装电梯的楼房均为沿街的旧楼,约有9层高,坐落在人行通道上的电梯多达5座,占用了人行通道近一半的空间。其中,黄华路六号之四和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这4座电梯已经加装完毕并投入使用,黄华路六号之二的电梯正在施工中。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在人行通道上装电梯,这种现象在广州并不少见。当天,记者在荔湾区信义路198号发现了同样的加装现象,该电梯将人行通道隔开成里侧的电梯出入通道和外侧人行通道。经记者测量,从电梯背部围栏到路边围栏处的外侧通道宽度约为1.4米,从电梯出入口斜坡底部到墙壁的里侧通道宽度约为1.2米。记者观察发现,加装电梯后,外侧人行通道能够容纳两个人并排行走,若行人行走时有电动车、自行车通过,行人只能侧身站立。由于外侧通道较窄,一些行人也会选择从电梯的里侧通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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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信义路198号,电梯将人行通道隔开成里侧的电梯出入通道和外侧人行通道。

天河区也有同样的现象。近日,新快报记者在天河东路一带同样发现了多座电梯竖立在人行通道上。天河东路197号,信诚北街1号、3号、4号加装的4座电梯沿街而立,信诚北街2号的电梯正在建设中。经测量,1号的电梯与路边的距离最窄,仅1.5米左右。记者观察发现,由于信诚北街居民楼下的商铺经营着建材、五金、矿泉水等生意,经常有三轮车经过,而每次经过,三轮车都会将本就狭窄的通道堵住。放学的学生、路过的市民、行驶的电动车在经过狭窄的人行通道时较为不畅。多位路过的家长向记者表示,这些电梯阻挡了行人视线,也让本就狭窄的人行通道更加拥挤,他们担心孩子在上下学路途中遇到安全问题。

加装电梯导致盲道部分缺失

新快报记者走访中还发现,部分电梯加装在人行通道上,甚至占用了盲道。

在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四,电梯井底座占用了部分盲道。建设五马路19号也存在此现象。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的盲道拐了个弯,给电梯“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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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的盲道拐了个弯,向电梯“让道”。

在天河区,因加装电梯而导致盲道缺失或改道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信诚北街3号梯前,一路延伸的盲道“戛然而止”,留下2米左右的缺口。在天河东路197号,加装的电梯使得盲道“变道”,绕过电梯半圈后才回到正常轨道。对此,市民林女士说:“对于视障人士而言,拦路的电梯与消失的盲道,或许会成为他们出行路上逃不过的障碍,极大地增添了视障人士的出行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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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诚北街3号梯前,一路延伸的盲道“戛然而止”,留下缺口。

此外,在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通道上加装电梯,还面临着行道树的去留问题。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在黄华路,人行通道近马路一侧种有行道树,部分加装的电梯距离行道树过近,不便于行人通行。以黄华路六号之四为例,电梯和行道树之间的人行通道宽度仅有1.2米。而在旁边的黄华路六号之二,便没有这种麻烦。据该电梯施工现场贴出的《广州市绿化施工告示》显示,经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批,因扩建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建设需要,迁移该项目位于此处实施范围内细叶榕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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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黄华路六号之四的电梯占用盲道,且离行道树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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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四,电梯离行道树的距离约为1.2米。目前,黄华路六号之四的盲道已经改道。

追问

占用人行道装电梯

是如何通过合规审查的?

新快报记者走访形成三大疑问,规划部门给出详细回应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占用了人行通道所加装的电梯,方便了楼上居民上上下下出行,却对来来往往的市民通行造成了不便。对此,市规自局回应称,这些电梯的业主均依法依规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据记者了解,要取得许可证,先要满足相关规定。而规定之一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规定,增设电梯“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这些占用了人行通道所加装的电梯,与这一规定似乎不符。

那么,这些临街老楼所加装的电梯,是如何通过层层合规审查,安装在人行通道上的?

疑问 1

市民深感通行不顺

为何说电梯占道符合技术规定?

市规自局及其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分局的回复显示,新快报记者走访的12宗工程均满足“剩余的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的要求,未对市民的正常出行造成太大影响。市规自局表示,根据2021年5月24日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该局在审批占用现状通道加装电梯问题时,参照技术导则条文说明中第3.7.5条规定“电梯井若需占用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现状通道,应确保剩余的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规划部门给加装电梯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要满足此规定。

关于这一点,各区分局工作人员指出,这12宗案例均符合此规定。如荔湾区信义路198号的案例,申请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已按照道路主管部门意见预留了宽1.5米以上的人行通道。“通过在小区业主共有用地上改造的方式,保证了原有人行通道的通行能力。”荔湾区分局工作人员解释道,该小区业主承诺将里侧的电梯通道作为公共的人行通道,现在并没有把这一块封起来使用。电梯外侧、里侧通道加起来也不止3米,对行人通行来说没有太大影响。

越秀区、天河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越秀区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号,六号之四号的电梯建成后,剩余人行通道均大于1.5米;天河东路197号电梯井首层东侧剩余人行通道约4.53米,信诚北街1、2、3、4号电梯井首层剩余人行通道宽度分别为1.72米、3.18米、1.87米和2.38米。

疑问 2

明文规定盲道不可占用

为何还因加装电梯而缺失?

加装电梯可以占用盲道吗?其实不然。新快报记者发现,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二施工现场张贴的《建设工程审核书》上明确指出:市规自局要求施工项目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和投入使用。记者查阅《无障碍设计规范》发现,盲道的设计要求中提到:“盲道的设计要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市规自局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该局在核发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建设工程审核书时,明确在扩建电梯间及连廊工程施工环节中,应同步完善场地和交通设计,且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无障碍设施设计并同时建设和投入使用等要求。

在有规定的情况下,越秀区以及天河区还出现多宗加装电梯占用盲道以及盲道缺失的例子,有市民投诉施工方并无按照《建设工程审核书》以及相关设计规范来建设。对此,越秀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施工方和业主没有做好,会将有关问题反馈给属地住建部门,并由街道监督,申请业主应按照审核书的意见做好。”

针对加装电梯工程占用盲道以及盲道缺失情况,市规自局表示,涉事项目现场人行盲道已完成改道工程。天河区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信诚北街3号加梯工程竣工后,曾存在2米左右路段的盲道缺失。5月,我们接到事项反馈后,立刻与属地街道进行沟通,现属地道路主管部门已完成盲道改道工程。”在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四,被占用的盲道也已改道,记者在现场看到,盲道围绕电梯半圈后又回到原路径。

此外,电梯距离行道树过近,有关部门又将如何解决呢?越秀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将黄华路六号之四电梯距树木过近的情况告知业主,同时也会通知园林部门,就树木跟电梯的距离考虑有没有必要修剪、迁移。

疑问 3

装电梯不能影响城市道路空间,

占道建梯是否有依据?

在12宗加装电梯建设工程中,有10宗已经完工,另外2宗则处于围蔽施工状态。市规自局表示,这12宗工程均为业主申请,经过区道路主管部门同意,部分工程还获得原房改单位同意,各区分局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自局指出,根据2020年6月发布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定,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的事项,应当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规划局在核发该证时,还同步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关附件材料抄送至属地道路、园林、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加装电梯审批、监管环节也将相互提醒和支持,共同维护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及城市风貌景观等相关要求。

在新快报记者走访过程中,相关人士证实了该说法。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黄华路六号之四加装电梯经过全体业主签字同意,并向规划部门报批,经过一系列手续后才动工建设的。记者还在黄华路六号之二电梯的施工现场旁找到了相关依据:市规自局为项目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称“该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此外,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颁发了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其中提到“允许占用挖掘黄华路六号之二大楼对出人行道处”。

但是,《技术规程》规定,增设电梯“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所谓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那么,占用了人行通道建电梯,是否与上述规定不符呢?对此,市规自局回应称,目前,国家、各地对加装电梯占用城市道路空间或主要城市道路空间没有明确适用情形和操作规定。

“以现在的标准对待广州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住宅建筑紧邻路边的现状而一律禁止加装电梯是不现实和不公平的,唯有分类处置,在守好安全底线的条件下尽量满足民生诉求。”市规自局答复称。

案例

装梯工程占道只好“以路换路”

新快报记者从市规自局了解到,12宗加装电梯建设工程中只有荔湾区信义路198号被认定梯井不在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占用部分规划路和部分现状人行通道,其余11宗加装电梯工程建设位置均在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规划道路。

为何荔湾区信义路198号加装的电梯被认定占用规划道路,但仍然获批施工?对此,荔湾区分局工作人员坦言,此举是为了满足群众多年以来的呼声。“对于如何选择最可行的加装电梯方案,分局考量了很久,小区确实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加装电梯,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案。”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采用阳台入户的方式,至少得安装两部电梯,造价太高。

荔湾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方案已征求地块权属单位意见,增设电梯方案虽涉及洲头咀隧道工程红线范围,但近期内无对电梯所在位置实施征收及建筑物拆除补偿的计划,道路主管部门区住建局也已同意该址在满足有关要求的情况下有限使用现有城市道路(信义路)空间,并同步将建筑物红线范围内无偿作为公共通道使用的通道进行人行道铺装改造,以满足公共安全通行要求。

虽然近期内(一般指五年)无对电梯所在位置实施征收及建筑物拆除补偿的计划,那以后要征用时怎么办呢?荔湾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分局在审核书上有备注:规划仅作为审批,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如果涉及征拆的问题,不会作为赔偿的依据,业主们也知晓该内容。

统筹:新快报记者 罗琼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陈慕媛 实习生 董宣辰 卢慧颖

摄影:新快报记者 郭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