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3000.

2024年06月21日,揭阳市邮政管理局就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锐填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硕和村金鸡围西后座二巷八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主要事实

2024年5月28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对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现场招牌标示了“中通速递”字样,操作处理场所停有快递车辆1辆,100余票贴有“中通速递”面单的快件,办公场所操作电脑14台,快递从业人员23人。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公司负责人倪锐填全程配合检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广东中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叁仟元整(¥3000.00)

承办单位:揭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