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7号)文件规定,经校、院两级审核,校长办公审议通过,对40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名单附后)作退学处理。

请以下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决定书的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退学决定送达起两周内,研究生需来校办理离校手续,逾期将自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65508097

上海体育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