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通渠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案,被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

据公告内容,宁夏通渠工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案。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99-1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大写2000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宁夏通渠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道路运输部分)99-1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决定给予其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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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