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嘉恒升村镇行”)因“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余大约,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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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三、余大约(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40万元

二、对朱国兵警告

三、对余大约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6月14日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