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筹建西藏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由区消防救援总队筹建西藏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方面的消防领域标准化技术专家。
二
委员条件
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
(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 位同意推荐;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熟悉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与消防标准化技术活动的人员。
(四)学风正派,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障参加消防技术标准委员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截止2024年6月),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职务;
(六)优先吸纳具有标准化管理、标准体系研究、标准制修订、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工作经历的专家。
三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西藏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推荐委员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标准编制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委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本次征集委员以单位推荐为主,相关材料纸质版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请于2024年8月9日前寄送至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
联系方式
西藏消防标委会秘书处: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邮编:850000;联系人:旦增土桑;电话:19308966246;电子邮箱:3329541141@qq.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7月24日
▌内容来源: 西藏消防
▌编辑:旦增土桑
▌校对:卓玛央宗
▌审核:次仁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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