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第一清高洁净的人物不是黛玉,更非宝玉,而是栊翠庵里的妙玉。此女隐居庵中,带发修行,不食人间烟火。从她曾将刘姥姥喝过一口茶水的一只“成窑五彩小盖钟”视为浊物丢弃看,其病态的洁癖已显著表现于精神层面。这只成窑杯后来由宝玉主张送给了刘姥姥,对此妙玉还说:“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她。”即使当着黛玉面,妙玉有时照样会说:“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在书中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看到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其中对妙玉的判词为:“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这已意味深长地表明了作者的立场:作者对“极端人格”状态概持怀疑态度。第一一二回交代了妙玉终遭盗贼劫持,而此结局在第八十七回中已有伏笔,用的标题是“坐禅寂走火入邪魔”。这里写到,宝玉某日信步走到惜春居住的蓼风轩,在那里碰见正和惜春下棋的妙玉,宝玉与妙玉施礼道:“妙公轻易不出禅关,今日何缘下凡一走?”这本是平常的寒暄,却似乎触动了妙玉的心事,令她闻之红了脸。当晚妙玉回庵坐禅时身心即出现了异常,神不守舍,走火入魔,一忽儿见有王孙公子要娶她,媒婆拉扯她,一忽儿又见有盗贼劫她。妙玉后来果被盗贼所劫的事实,岂不又像是一场“白日梦”。妙玉的悲剧发生后,人们竟也倾向于无视其半生清高和清白,罔顾事实,说她是“跟人走了”。书中对妙玉的最终交代也似话里有话:“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妙玉的故事里明显透着今天所谓的反讽意味和“黑色幽默”。
在清浊观上态度决绝的更有宝玉知交柳湘莲。故事的高潮出现在第六十六回,当时柳湘莲接受了贾琏为他说媒,还当场取出随身收藏的传家宝鸳鸯剑作为定礼交给贾琏,并表示“大丈夫岂有失信之理”。可是事到临头柳湘莲反悔了,在宝玉向他道喜并热心地告诉他尤三姐“果然是个古今绝色,堪配你之为人”后,柳湘莲反问:“既是这样,她哪里少了人物,如何只想到我?”在随后柳湘莲去找贾琏索回定礼时,尤三姐在自己房间里听见动静,即从床头取下鸳鸯剑过来,一面对柳湘莲说,“还你的定礼”,一面泪如雨下,自刎而死。柳湘莲因此自悔莫及,看破红尘,挥剑斩断万根烦恼丝,随道士出家去了。
类似情节在旧小说中不少见,且多作正面描述,见情见义。但《红楼梦》中对此类离奇事总有自己不俗的见解和表达方式。正如柳湘莲在自己婚姻大事上的出尔反尔有违其平常表现的为人处世原则,令他的知交宝玉大跌眼镜,他的削发出家也并不容易被认可。早在曹雪芹时代,针对《红楼梦》第一回里甄士隐解注《好了歌》的那句“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就有“脂评”认为此处指“柳湘莲一干人”。作者落在柳湘莲身上的笔墨实不寻常。
同样,在尤三姐自刎殉情的背后也另有文章。尤三姐本不认识柳湘莲,只是曾在老家一个社戏舞台上见过一眼,充其量是柳湘莲的“粉丝”。事隔多年,尤三姐却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的人生赌咒发誓:只等此人,“若这人死了再不来了,他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这样的表白背后透出的其实是日积月累的厌世情绪。偏偏柳湘莲留给她的定礼是一把“冷飕飕、明亮亮、如两痕秋水”的鸳鸯剑。此回标题上句为:“情小妹耻情归地府”,何谓耻情,而非殉情?在尤三姐死后,她托梦给柳湘莲,称自己“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这已道出了今日之男女的某种“爱恨观”:我对你怎样,却与你无关。回味薛宝钗听闻此事时“并不在意”的反应,可叹《红楼梦》之奇竟如是也。
宝玉的故事则不同。宝玉一向十分在意自己的喜好和感受,却并不因此会自觉有多清雅,反而在他看重的人物面前,尤其在那些“姐姐妹妹”面前,每每会有自形秽浊之感。他娇生惯养,却并未因生来如此而养成坏脾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反倒是常常反主为仆,关心身边丫鬟们的冷暖温饱。小说中一些峨冠博带、满口冠冕堂皇话的人,背地里男盗女娼,而宝玉这个王夫人嘴里的“混世魔王”,心地却最为纯净。他身上似乎总有一份与他的顽性并行不悖的蕴涵和分寸。甚至在自己的新娘被调包、黛玉“魂归离恨天”后,他在更容易削发明志的这一刻,反倒是依然有心顾及宝钗的感受。在大比之年,宝玉亦遵从父命上了考场。其实这又如何?早在故事开篇第一回,大荒山无稽崖下那块“无材补天”却动了凡心的顽石,已接受了仙人警告:红尘中那些乐事,不仅不能永远依恃,且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瞬息间则又有“乐极悲生、人非物换”。
和妙玉的清雅不同,宝玉平常遭人诟病的是他的种种“不正经”;和柳湘莲表现的为人不同,宝玉身上更无所谓“侠士风”。他的不辞而别起初被误以为是走失。也没人以他的顽性和癫狂去作揣测。当人们最终明白发生什么后,思前想后,普遍反应是恍然大悟,而对宝玉终以这样的方式“了却尘缘”由俗入空,人们竟显得比对其走失或恶作剧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我读《红楼梦》,并不觉得后四十回存在“悬殊的差距”。续作在立意上饱受诟病的是所谓“兰桂齐芳”。且不说“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中就有“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只说宝玉宝钗完婚后生子本合天理人伦,对宝钗的未来更是一份安慰,望子成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何况后四十回的描述极有分寸,远非旧小说中对故事结尾常作放任庸俗的描写可比。“兰桂齐芳”只是一个海市蜃楼般的幻影,宝玉也仅中一个第七名举人,这些情节改变不了宝玉身后留下的“白茫茫一片旷野”,反而衬托、渲染了悲肃的主题气氛。一个高明的小说家不会对笔下人物作简单化处理,让宝玉直面黛玉之死、新娘调包、受命赴考等情节,是作者极具价值的冒险之举。宝玉留给红尘浊世的最后一幕其实也还有些不雅:被形体奇特、蓬头垢面的一僧一道“夹住”而去,然而还有什么比这更恰当的描写,令人泪中含笑。
在写法上,后四十回基本延续了前八十回的笔法,遵循了第一回里定下的调子,即记述历来风月故事里忽略的“家庭闺阁中一饮一食”,更有别于“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
在后一点上,《红楼梦》对传统小说的颠覆的价值表现在,它在那个没有自由恋爱土壤的年代,独创了一种恋爱话语。在第二十九回里,作者对宝玉和黛玉之间“每用假情试探”“两假相逢终有一真”的关系状态进行了颇具现代心理分析视角和方法的阐述,给人印象深刻。由此不难理解宝玉每在黛玉面前说不出话时就“恨不能将心掏出来”,以致黛玉也曾梦见宝玉对她“掏心掏肺”,而黛玉自己也是心里越急越没话,只恨得背身而泣,并伴有自残性行为。在后四十回,黛玉临终前隔空向宝玉说的那句“宝玉,你好……”已被奉为教科书式的经典。
续作中也有个别改变的情节,如丫鬟五儿“复活”。在第一〇九回里,有宝玉和五儿之间的一场戏,却是用了“搭桥过河”法,笔墨最终落在不期而至的“金玉之合”。高超的叙述艺术不一而足。
撰稿: 张旻
编辑:刘静娴、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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