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迁移通告

现因宜宾市南溪区宜宾市南溪区老旧小区整治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对川主社区四组已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仙源街道川主4组(川主寺以南已征地范围内)。

二、迁移时间及要求

凡在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坟主须于2024年07月31日前将坟墓自行迁出,迁出后到川主社区(联系人:张常杰,联系电话:13808290935)处出具坟墓迁移证明,迁坟证明填好盖章后交至仙源街道征地工作组,经核实签字后统一办理坟墓迁移补偿。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坟主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仙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