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罗马共和国(下)

公元前445年,平民又取得了新的胜利。平民保民官坎努里阿提出了允许贵族与平民通婚的法案。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大概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并被列在十二铜表法的第十一表中。这项提案,遭到贵族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从根本上触动了贵族的利益,亵渎了贵族高贵的血统,消灭了氏族的权利。但经过斗争,贵族让步了,平民获得了与贵族通婚的权利。次年,平民又获得了当选与执政官相当的军事保民官(军政官)的权利。至此,平民在争取政治权利方面,取得了不少重要胜利。为以后平民上层与原有的贵族联合而成"新贵"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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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为最大限度地保持他们的权利,从公元前443年起,又设立了监察官的职位。监察官为两人,从功勋显著的贵族高级官吏中选举产生。每五年选举一次,任期十八个月。其余三年半则没有监察官。监察官的职能,最初主要负责公民调查,根据公民财产划分公民等级。调查在玛尔斯广场公开进行。监察官的权力不断扩大,编制财产表、掌管国家财务、编制元老院名单,开除其中不合格者,监督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都纳入他们的职权范围。监察官成了共和国的一个重要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平民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虽使平民获得了不少政治权利,但是与下层平民密切相关的土地和债务问题并未解决。公元前396年罗马攻下了围困10年的伊达拉里亚人的重要城市维爱曾把征服的土地分给平民,平均每人7犹格,使平民要求土地的矛盾有所缓和。但公元前5世纪末至前4世纪初,罗马对外战争频繁。公元前390年,波河流域的高卢人大举进攻罗马。罗马城被洗劫一空,罗马人被迫退守陡峭的卡皮托山。最后高卢人向罗马人索得1000磅黄金方始离去。战争的负担大都转嫁到平民身上,土地集中和债务盘剥的现象愈益严重。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更为尖锐和激烈了。

公元前376年,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当选为平民保民官,他们针对平民最为关切的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和担任高级官职的问题,提出三项新法案:(1)凡公民都可占用公有土地,但不得超过500犹格的最高限额;(2)平民欠的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计作偿还本金,尚负债款,分三年还清;(3)取消军事保民官,恢复执政官的制度。每年选出两名执政官,其中一名必须由平民担任。这一法案遭到贵族的极力反对。元老院企图利用保民官的否决权来阻止法案的通过。他们收买了几个保民官,当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召集平民会议进行表决时,这几个人在一群贵族的簇拥护卫下,冲入会场,阻止法案的宣读,不准平民履行表决手续。

平民与贵族,围绕着新法案,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0年间,曾有两次弄到要采取独裁的地步。公元前376年至前371年的五年间,甚至出现了贵族的牙座官空虚的状况。牙座是罗马执政官、司法官、独裁官等贵族高级官吏所坐的一种凳子,四脚成S形两两交叉,凳面是皮的,上加垫子,无靠背,四脚雕花,镶以象牙。有资格使用者,称为"牙座官"。与此同时,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却连年当选。平民经过10年的斗争,公元前367年,法案终获通过。绥克斯图当选为公元前366年的第一任平民执政官。但是,平民也作了些让步,在执政官之下,任命一个司法官,执掌城内的司法,由贵族担任。此外,还设了两个尊贵营造官。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的通过,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又一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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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公元前365年,平民也可充任尊贵营造官,不久又获得充任最高审判官,公元前356年,平民第一次被任命为独裁官,公元前351年第一次担任监察官。至此,平民获得了充任一切官职的权利。公元前339年独裁官普布利里乌斯.披罗又公布了三项法律。第一,重申前449年通过的平民会议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经元老讨论同意、人民大会通过的法案,不经元老院的批准,即成为法律;第三,两位监察官中必须有一位从平民中选出。

公元前326年,通过了彼提利阿法案,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以他的财产而不是以人身对债主负责。债务奴隶制被取消,因负债而沦为奴隶的罗马公民获得释放。

公元前312年,原十人立法委员会首领阿匹阿.克劳狄的玄孙,也叫阿匹阿.克劳狄,当选为监察官,这个人后来眼睛瞎了,因此被称为"盲目的"。他高傲、固执,性情暴烈,任监察官时,进行了一项大胆改革,负责审查元老院名单,并且把被释放奴隶的儿子也加了进去。这一改革代表了日益增长的富有市民和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利益,引起了贵族的强烈不满,致使克劳狄的支持者丢了官职。第二年的执政官仍按旧有的名单召集元老院。但克劳狄的监察官职位仍然保留。公元前308年,他当选为执政官,又进行了一项打击贵族,有利平民的改革,规定公民有权加入任何一个特里布斯,并在他所愿意的地方登记自己的财产。但这项措施直至公元前304年才被批准。

阿匹阿.克劳狄当政时,还完成了两项为后人造福的巨大工程,一是铺设了连接罗马和卡普亚的"阿披亚"大道,二是修筑了一条15公里长的水道,以保证罗马的饮水问题。

公元前287年,平民进行了最后一次撤离运动。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颁布一项新法案,再度重申平民会议的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全体罗马公民必须遵守。可见,围绕这个问题,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还是很激烈的。一般认为,《霍腾西阿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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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后果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对罗马历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平民取得了充当各级官吏的权利,可以与贵族通婚,这不仅打破了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且摧毁了贵族极力维系的血缘氏族的最后防线,清除了氏族制的残余,调整了平民与贵族的关系,从而扩大了共和国的统治基础。其次,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他们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得到保证,有利于罗马兵农合一制度的推行,从而加强了罗马国家的军事力量,推动罗马向海外扩张。最后,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中确立的新官职、颁布的新法律、建立的各项新制度,使罗马国家的上层建筑逐渐完善,使之更能适合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需要。

实际上,关系到平民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债务的减免和小量公有土地的分配虽使土地集中暂时缓和,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维持,但无法摆脱的重税、兵役、高利贷以及奴隶制经济的排挤,不可避免地造成平民负债和破产,他们和大土地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并未停止。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并未使平民个人获得更大的自由,只是对行政官吏的权力有所限制而已。虽然平民在政府中享有较多的政治利益,但元老院的权威地位却无显著的变化。元老院特权的根深蒂固,使罗马国家政权的保守势力一直比较强大。而且,担任行政官吏无薪奉,这使广大贫民无机会充任各级官职。因此,在平民和贵族斗争中得益最多的是少数富有的平民上层,他们获得了担任高级官职和进入元老院的权利,并与旧贵族合流形成豪门贵族,即所谓"新贵"。他们共同把持着共和国的高官显职。随着贵族的社会成份和性质的变化,平民的概念也与前不同了。此后罗马平民专指城市和农村自由居民的下层。罗马共和国的实质仍然是贵族奴隶主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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