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内容扬三个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国家金融局财险司:要求财险机构自查短期健康险业务
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内容扬三个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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