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完之后可以获取学时。‌

广东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继续教育的学习平台和学时获取机制。‌具体来说,‌广东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学时:‌

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免费学习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登记公需科目的学时。‌对于专任教师,‌他们还可以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公需课的免费在线学习,‌完成后也将自动获得对应学时。‌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组织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或可折算学时形式在相应的平台上申报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时。‌具体操作包括在平台的“申报学时”模块中填写申报表,‌或通过“继续教育记录”模块提交学时证明。‌

此外,‌广东省还规定了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这些学时不能相互替代,‌且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对于已经完成的继续教育课程,‌学时可以进行结转,‌但结转学时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在某一年的验证中发现结转学时还有剩余,‌这些剩余的学时将不再结转至下一年。‌

综上所述,‌广东高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后,‌可以通过系统自动登记或手动申报的方式获取学时,‌这些学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认证至关重要。

学习帮助

推荐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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