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消息,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兴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冯兴振,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江苏铜山人,大学本科学历,江苏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曾任徐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沛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沛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等职。
2017年2月,冯兴振任徐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徐州矿务局副局长。
2019年4月,冯兴振任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州矿务局局长。2023年1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冯兴振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
冯兴振(资料图)
近期,冯兴振曾多次露面。7月17日,冯兴振到徐州矿务集团张双楼矿综采二区送防汛物资、送安全书籍,与职工面对面做安全宣讲。
另据徐矿传媒报道,日前,驻徐全国人大代表、省直徐州组连云港组人大代表走进徐矿集团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公司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冯兴振还以徐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身份参加了调研活动。
梳理相关报道发现,冯兴振在任徐州市副市长期间,曾两次因企业违规生产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其中华达公司等长期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江苏省政府及有关市、县政府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给予徐州市副市长冯兴振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7年11月,江苏省通报中央环保督查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冯兴振再次成为反面典型。
据通报称,徐州博瑞特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4台烧结机、1座高炉和5台中频炉均属于应淘汰的生产设备,长期违法生产;铜山区利国镇的49座非法小球团竖炉中,有13座属于应淘汰的生产设备。徐州市政府及市经信委对落后产能缺乏管控,存在不作为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徐州市副市长冯兴振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组织调整。
冯兴振还是继“大老虎”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昊之后,又一名被查的江苏沛县县委原书记。两人曾在沛县县委班子共事。
今年5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65年2月出生的王昊长期在江苏省工作,2007年12月,王昊任徐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后任徐州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徐州市政协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2019年1月,王昊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2020年12月,任宿迁市委书记。2023年1月,王昊出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至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冯兴振任职的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是1998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徐州矿务局改制而成的国有独资企业,是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具有120余年的煤炭开采历史,是江苏省和华东地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总部位于江苏徐州,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
吴志刚(左)孙海(右)
在冯兴振上任前,徐州矿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志刚于2017年7月3日被查,并于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8月8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志刚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吴志刚利用担任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设备采购、劳务派遣合作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7.5万元。
另外,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海是在吴志刚“落马”前被查的。他与吴志刚同日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孙海利用担任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9.419万元。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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