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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为缓解高温旱情,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24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止,我市将在孙家湾镇快活岭、茶山镇神福港中学、官庄水库、石亭镇花溪、沈潭镇曹塘、明月镇马恋等作业点组织实施高炮(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二、在上述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确保群众不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作业炮弹、火箭弹属火工产品,发现和拾到故障弹或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须立即报告市气象局进行处理,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联系电话:23052121。

3、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镇以上政府或市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特此公告

醴陵市气象局

2024年7月25日

来源丨醴陵市气象局

审核丨刘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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