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备受关注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正式印发。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激励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的激励名额、评价指标等,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奖励。

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12个县市区,予以100万元奖励。其中,综合评价指标总权重100分,从综合质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选取11项指标开展评价。对地方债务风险、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参照市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减分项指标(试行)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最终,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将综合排名前十二名的县市区纳入到拟激励建议名单。

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 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4个市州分别予以200万元奖励,12个县市区分别予以100万元奖励。此项评价指标总权重同样也为100分,包括:产业投资额、工业技改投资额、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十大产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支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市州方面,分一二类地区开展评价,其中:一类地区将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市纳入拟激励建议名单;二类地区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市州纳入拟激励建议名单。县市区方面,将综合排名前十二名的县市区纳入到拟激励建议名单。

对推动“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激发需求行动,促消费成效明显的4个市州予以200万元奖励。《实施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的100分权重中,包含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 医疗等7个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和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消费品以旧换新完成情况;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实施情况。全省14个市州, 分为 ABC三类地区,从A类地区选出排名第一、第二的2个市,从B类和C类地区分别选出排名第一的市州。

对高质量做好“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扩投资成效明显的4个市州,予以200万元奖励。《实施方案》提出,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等9项为评价指标,奖励综合排名前3名的3个市州,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综合后单项排名第1的市州。

对实施改革攻坚行动、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获激励的4个市州分别予以200万元奖励、12个县市区分别予以100万元奖励。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拖欠企业账款、监管检查不规范、法治保障有待加强、要素供给不足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行政审批服务仍有升级空间、 惠企政策获得感不足、亲清政商关系成为共同期盼、产业生态需聚焦发力10个方面突出问题列入评价指标分项。

另外,《实施方案》还强调,对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深化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成效明显的12个园区,湖南将每个予以100万元奖励。对实施区域共进行动,推动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提升长株潭核心增长极作用和一体化成效、加快新时代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湘南地区打造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巩固拓展湘西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等成效明显的市州,予以200万元奖励,激励的4个市州,从长株潭、 洞庭湖、大湘西、湘南四大板块各选取1个。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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