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乡村振兴板块”的热度明显提升,根据最新召开的深改委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接下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大家讲解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律师解读

近期,深改委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其中明确提到要加强对土地、粮食等资源的循环利用工作,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任何人不得触碰耕地红线,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县(市、区)数量要稳妥可控。要坚持同地同权同责,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也就是说咱们老百姓的土地是越来越升值的,大家一定注意!如果有村委会或者是打着振兴乡村旗号的私人企业来流转、强行租赁、甚至强买强卖土地的行为,因为近期有很多人随着乡村振兴建设的热度“趁火打劫”,强行与老百姓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更有甚者,明明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和企业就直接强行买卖土地,让当地老百姓直接变成了失地人口,永久性失去耕种的机会。这种行为不管是对政策还是对法律都是公然的挑衅,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及时走司法程序,并且一定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所帮你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