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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枫亭镇海滨村朱宗华等14户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批示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枫亭镇海滨村朱宗华等

14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批示

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58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20】8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对我镇海滨村朱宗华等14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批次审批审查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涉及海滨村朱宗华等14户,拟审批农村宅基地1359.96㎡,所涉及农用地已通过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枫亭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仙政土【2024】18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枫亭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仙政土【2024】42号)审批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涉及海滨村朱宗华等5户、九社村颜志明1户、溪南村陈桂芳等4户、学士社区连文晋1户、秀峰村蔡云龙等3户共计14户申请,我镇严格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20】89号)的要求及“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认真审查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人资格, 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进行建房 。土地性质14户均为建设用地,符合乡镇建设规划要求。

综上,本批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前期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审批。

附件:枫亭镇海滨村朱宗华等14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面积汇总表

枫亭镇人民政府

2024 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枫亭镇海滨村朱宗华等14户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面积汇总表

来源 | 仙游之窗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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