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海南医学院更名海南医科大学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2025年学位点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位授权点:
我校已启动2025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研究生处作为职能归口部门对学位点建设类项目预算申报进行通知规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云杰系统申报
二、可申报的学位点及学院
序号
学位点
建议额度
(万元/年)
牵头申报学院
1
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基础医学院
拟新增
2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基础医学院
拟新增
3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临床学院
现有
4
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药学院
拟新增
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公共卫生学院
培育
6
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0
中医学院
培育
7
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
50
生物信息学院
拟新增
8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
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培育
9
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点
50
中医学院
培育
10
特种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50
热带医学院
培育
11
护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50
护理学院
培育
1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
100
第一临床学院
拟新增
13
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点
100
培育
14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第二临床学院
现有
15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护理学院
现有
16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公共卫生学院
现有
17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口腔医学院
现有
18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药学院
现有
19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生物信息学院
拟新增
20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中医学院
拟新增
21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管理学院
拟新增
22
中药专业学位硕士点
50
药学院
培育
三、申报说明
(一)如某学位点涉及多个学院,由牵头学院负责汇总预算项目申报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二)学术型与专业型分类型进行申报。同类型内,除临床医学外,同一学科或专业类别按博士点覆盖硕士点的原则,就高不就低,即有某学科博士点的(含现有、拟新增、培育)不重复申报该学科硕士点项目。
(三)所有申报单位须参照《海南医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医学〔2022〕228号)文件合理编制预算项目,本次学位点建设项目预算申报不包含硬件建设经费,只能参照“软件建设”内容进行编制,不得发放校内人员劳务费及研究生津贴。
(四)请各申报单位参照以往学位点建设经验,科学合理编制。学位点建设以三年为建设周期,需分年度填写完整的预算内容、预期目标、绩效目标。项目内容不得与本科专业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等项目重合,预算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将与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
(五)系统填报时需注意:
1、项目大类为“教育教学类”;
2、申报项目名称统一命名为“学位点建设-XX学院XX学位点”;
3、申报金额不超过建议额度,量力而行,本通知中的建议额度仅供各学院参考,最终以学校审批下达预算为准;
4、项目类型统一使用“RC0201专业建设类”;
5、职能部门统一选“研究生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15201332105
邮箱:hy0204068@hainmc.edu.cn
海南医 科大学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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