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老越无耻!四川雅安,女子舅舅经常给女子发暧昧信息,其丈夫发现后与妻子大吵一架,不料对方却不依不饶,女子只好举家搬迁,但舅舅却在酒后找上门来,男子到场时发现妻子睡衣已被解开,于是打对方一巴掌,对方却诉至法院索赔8万,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例来源: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
李毅和吴宇相识多年,两人原本是同村不同组的村民,后两家又一起居住于县城同一栋楼,李毅住14楼,吴宇住4楼,双方难免多有交集。
吴宇岳母的名字和李毅只有一字之差,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双方虽然没有很近的血缘关系,但属于同堂族人,因此吴宇的妻子陈娟平时叫李毅舅舅,两家来往也较多。
事发前4个月,李毅和陈娟开始用抖音、微信聊天,一次晚上23时许,李毅通过抖音和陈娟聊天,聊着聊着突然发信息给陈娟,“我好想抱着你睡”。
吴宇见陈娟大半夜还在聊天难免生疑,于是提出要查看手机,陈娟一开始予以拒绝,但最终拗不过丈夫,吴宇一看两人的聊天记录,顿时火冒三丈。
吴宇将“我好想抱着你睡”这条信息拍照下来后,陈娟将该条信息删除,不料没过几分钟,李毅又发来类似的信息,吴宇和陈娟当即大吵起来。
吴宇劝说妻子陈娟,“大家都是亲戚,你给他说清楚”,陈娟当即就给李毅打电话,告诉他不能乱发这些信息,否则对两家人都不好。
不久后,李毅又在除夕夜晚上23时35分,通过微信向陈娟发信息,内容大致是自己已经喝过很多酒,祝福朋友新年快乐,“爱你到永远”,陈娟将信息给吴宇看后,吴宇通过手机摄像保存。
正月初七晚上23时许,吴宇夫妇正准备睡觉,却听到门外有响动,陈娟和孙子一起跑去开门,孙子说门外有小偷,吴宇见状也穿个短裤出去。
不料,等吴宇赶到时,看到妻子的睡衣纽扣已经被解开,孙子也被吓哭,吴宇左右查看,发现李毅躲在楼道消防栓后面正在抽烟。
想着妻子被欺负,吴宇怒气冲冲地把满身酒气的李毅从消防栓拉出来,拉扯中,李毅抽的烟烫到了吴宇,吴宇打了李毅一耳光。
吴宇的女儿听到动静后,也从房间内走出来,发现李毅喝酒不少,便劝说吴宇不要理李毅,吴宇一家人便回屋睡觉,李毅也自行回家。
当晚,李毅在荥经时代中西医院住院治疗,直到20天后出院,医疗费共计4628元,事后,吴宇一家因受此事影响,举家离开小区,搬迁到安置房居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毅鼻骨骨折、右手无名指骨折,两处均鉴定为轻微伤,警方以吴宇致李毅受伤为由,对吴宇处200元罚款。
事后吴宇拒绝赔偿损失,经派出所多次协调均无果,李毅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吴宇支付医疗费等共计81598元,并提出如下理由:
事发当晚,李毅独自前往吴宇家门外,解释自己与陈娟在抖音上聊天的事,与吴宇发生纠纷,吴宇对李毅进行殴打致其受伤,李毅住院治疗20天,经鉴定2处轻微伤,故向法院起诉。
吴宇辩称:事发当晚,我看到李毅躲在消防栓后面,当时他正在抽烟,我过去闻到他满口酒气,就把他拉出来打一耳光,他的烟还烫到我。
李毅经常发信息给我妻子,影响我们家庭关系,还喝酒后闹事,这件事情给我们家影响很大,我们一家都睡不好,于是才搬到安置房居住。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一、李毅是躲在消防栓后还是准备从楼梯回家
吴宇陈述当晚出门查看时,“看到李毅躲在消防栓后面”,李毅辩解自己不是躲在消防栓后面,是不想乘电梯而准备从楼梯走回家。
晚上23时许不乘电梯,而是要从楼梯自4楼爬到14楼,而且还是在正月初七过年期间晚餐饮酒后,显然有违常态和公众认知,故对李毅的辩解不予采信。
二、陈娟的睡衣纽扣是否为李毅所解
吴宇陈述“自己出门后看到妻子睡衣的纽扣被解开”,李毅陈述“陈娟的睡衣纽扣是吴宇解开的”,即双方对陈娟睡衣纽扣被解开这一事实无争议,分歧点在于纽扣是谁解开的。
事发当晚,李毅去敲吴宇家的门,是李毅的主动行为,相反对于吴宇来说事发突然,吴宇在妻子和孙子开门查看后跟随出门查看。
当时孙子在哭、李毅躲在消防栓后,吴宇此时去解开妻子睡衣纽扣太牵强,也不符合公众认知,故对李毅的陈述不予采信。
三、李毅到吴宇家的目的是否是为网上聊天一事作解释
在公众认知的眼里,如果是解释,首先应该是停止发暧昧信息,而不可能是像李毅一样,对不要发这样信息的警示置之不理。
其次应该选择白天,而不是晚上23时这个敏感时间,况且在没有解释清楚前,独自前往吴宇家引发冲突的概率太大,所以应该有人陪同,而不是一个人去解释。
综上,李毅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主动与她人暧昧网聊,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吴宇在拉扯中导致李毅受轻微伤,旨在维护被侵犯的婚姻家庭关系,事出有因,对于损害的发生无过错,故判决驳回李毅全部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