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

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

尊重和爱护国旗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
形成全社会爱护、尊重国旗的良好氛围
今天
跟随小编一起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知识
了解如何正确悬挂、使用国旗?
不再使用的国旗如何处理?
↓↓↓

1.下列机构所在地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2.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学校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3.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

4.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5.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于当日早晨升起,当日傍晚降下,不得只升不降。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6.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7.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8.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9.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遂宁人请转发!这192个点位一定要牢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遂宁人请转发!这192个点位一定要牢记

(视频来源:新华社)

1.个人和组织应当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送交至国旗回收点统一收回(192个点位清单附后),不得自行处置。

2.手持小国旗,也不能乱丢哦!一定要好好保管,做到不乱丢国旗、不损坏国旗。

国旗回收点‍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爱护国旗,尊重国旗

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

来源:遂宁传媒集团新媒体中心综合

编辑:何 静

责编:王 遂

编审:曾晓梅

终审:王 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