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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京(丰)地占〔2024〕3号),
占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丰)地占〔2024〕3号
北京惠庄万户商贸有限公司为实施王佐镇庄户村回迁楼开闭站地块用地项目,拟占用王佐镇庄户村农村集体土地0.0258公顷(0.387亩)。2023年经王佐镇庄户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惠庄万户商贸有限公司达成占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拟占用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及占用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惠庄万户商贸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市政基础设施
占用土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王佐镇庄户村(四至范围:东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西至贺福路约6米,南至庄户南街1号院A13号楼约22米,北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占用土地现状
占用王佐镇庄户村集体土地0.0258公顷(0.387亩),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地类面积后续因年度变更调查产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以占地批复的地类及面积为准。
三、占用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565期《关于规自领域专题会暨公共公益违法项目完善手续联审会的会议纪要》实施本项目。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5月10日,庄户村就占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19人,实到代表17人,其中同意代表1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占地补偿及安置情况
该项目为庄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经济组织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补偿事宜,不涉及转非安置事宜。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8月25日止),庄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B座;邮编:100161;联系电话:83779629)就占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占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区规自委,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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