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鄂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发布3则土地征收公告

其中明确了

这一地将面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站截图

信息显示,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燕矶镇车湖村。其中,0.3794公顷集体土地,拟用于鄂州市2023年度第4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0937公顷集体土地,拟用于鄂州市2024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1.0286公顷集体土地,拟用于鄂州市2023年度第6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以上土地均用于物流仓储建设

补偿标准:此次征收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鄂政发〔2023〕16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等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需要注意的是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

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

逾期不腾退土地的,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将责令腾退土地

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如认为征收决定

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 :综合临空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