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肉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48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7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污染等。
1、大理市大红新小吃店自制的小馒头(散装),检测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昆明市盘龙区立霞杂货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怒江州贡山县传友副食店销售的山奈,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玉溪市江川区陈跃芬蔬菜摊销售的细青椒,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师宗县彩云好玛特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鸡翅,菌落总数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临沧市临翔区易和优鲜超市销售的香蕉(散装称重),吡虫啉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味宜火锅店自制的消毒餐具(蘸水碗),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文山市卜荣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楚雄州大姚云呐商店销售的、标称姚安县光禄镇新庄五粮酒作坊生产的包谷酒(散装),检测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昆明市宜良韦丽琼水果摊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泸水新城区沃尔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呈贡金林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原香瓜子,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一审 曹婕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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