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财联社7月25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 1.5 万元。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

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第二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

1.对报废的旧车,在本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如何要求的

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2024年7月24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2024年7月24日之后登记在本人名下均不得享受补贴。

由于政策发布日期是7月25日,发布当日(即7月25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是否享受补贴,目前商务部还未最终确定,具体以商务部对外解答为准。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7月25日发布的通知标准执行补贴,即7月24日之后变更到本人名下的旧车报废,不再能够享受补贴。

2.2024年7月24日之前已经提交申请的车辆,补贴金额是多少?

答: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车的,补贴金额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报废更新为排放标准2.0以下燃油车的,补贴金额由7千元增加到1.5万元。

3.其它问题以商务部对外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