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保发改价格[2024]690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

你校报来的《关于政府定价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3]52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每间8人)

二、相关事项

(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部门监管。

(二)要建立收费台帐,详细记录收费情况,每年3月31日前,如实填报《年度民办学校收费情况报告表》《年度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民办学校情况变更报告表》,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本通知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抄送: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23日印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