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爆发了一场举世震惊的骚乱,在骚乱过程中大量华裔居民受到有组织的虐待和杀害,华人所拥有的公司,超市,工厂被砸毁和抢劫,华人妇女惨遭强暴和焚烧。

其实,说起来,印尼历史上就发生过多次针对华人的屠杀,比如1945年11月的泗水惨案,1946年的万隆惨案;1963年3月至5月从西爪哇蔓延到中东爪哇的排华骚乱,以及1978年雅加达由学生示威引发的反华骚乱;

而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各种程度不同的反华和排华流血事件此起彼伏,一直到1998年的大爆发。

#1

先来简单说一下印尼原住民与华裔居民的历史和关系。

明代以后,中国沿海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破产的农民,手工业者纷纷渡海谋生,这些来到印尼后,与当地人通婚,扎下了根。

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来了,殖民者急需劳力,他们看中了勤劳的中国人。首任总督占·彼得逊·昆就认为,这个共和国不论吸收什么民族,必须华人占多数,然后这个共和国才能生存下去。于是,他们千方百计地招徕中国移民。

#2

1945年印尼独立,荷兰殖民者撤离印尼。华人经济曾有一个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很快就面临挫折。

60年代,经过长期策划和准备,当时印尼总统苏加诺颁布严厉的法令,禁止华人在县以下的所有商业活动,禁止华人从事小商小贩生意,由此而掀起了独立以来最严重的排华浪潮。

不过,好在,这个苏加诺多少有点亲华,不敢把排华做得太过分,尤其是1962年他受邀访问中国后,排华事件消停了许多。

但到了1965年,印尼局势发生了变化,这一年的9月30日,苏加诺在政变中下台,而当时任印尼陆军战略后备司令的苏哈托在美国的支持下,成功政变上位。

苏哈托上位后在经济和政治上对华人实行一系列更加严厉的“强制同化”政策,例如:禁止华裔参政参军,关闭华文学校,限制华裔进大学,严禁使用华文等等等等,通过一系列手段进一步把华裔族群与其他的族群对立起来。

更恶劣的是,苏哈托还在印尼掀起了对共产党人的大屠杀,而华人因为与中国的关系更是首当其冲,在长达三年的血腥屠杀中,导致三十万人华人惨死。

更让人愤怒的是,苏哈托,这个法西斯暴徒在36年后的1998年,再次将屠刀举向了华人。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当时印尼经济一落千丈,50%的印尼人处于贫困线以下,超过1500万人失业,印尼盾同美元的比价一度跌至17000盾兑换一美元。

讽刺的是,这时的苏哈托家族却拥有至少150亿美元财富。苏哈托的3子3女均掌握印尼经济的垄断行业!被列为世界银行“贪污腐败富翁榜”的榜首。

一边是民众的困苦不堪,一边是苏哈托家族的穷奢极欲,从1997年开始,印尼全国掀起反对苏哈托的大规模游行示威浪潮。

而印尼军警竟然对游行学生开枪射击,导致各地出现大规模骚乱,一直延续到到1998年。

这时的苏哈托,政治地位岌岌可危,眼看无法控制住大局。穷途末路之际,他又想起60年代通过屠杀华人转移国内民众视线的老方法。

于是,苏哈托的女婿、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普拉博沃中将站了出来,他暗中策划,收买了一大批地痞流氓、无业游民、黑社会分子和反华极端分子,通过鼓动和悬赏的方式拉他们入伙,进行屠杀华人的训练。

从1998年5月13日开始,暴乱的消息就弥漫了整个雅加达。

期间大量华人的住宅、店铺被烧毁。到了5月14日,印尼开始出现了进行组织的排华屠杀。

那些暴徒穿着军靴被军用卡车运送到华人区,他们高呼“宰了中国人,烧死他们,这些中国狗”,然后开始抢劫商店和市场,印尼警察到场之后,并没有阻止暴徒的行动。

据雅加达人权与妇女研究组织经整理后的报告显示,5月发生的骚乱中,1000多名华人被杀。印尼各地总共发生5000多起暴徒强奸华裔妇女的惨案。其中,以雅加达每天发生的100多起最为严重。

这场屠杀几乎与当年日寇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罪行一模一样

#3

面对惨绝人寰的屠杀事件,许多人在愤怒之余,也会问,中国为什么无动于衷?为什么不出兵干涉?

其实,印尼历史上历次发生驱华、屠华事件,中国一直在积极应对,无论是明面上,还是暗地里。

我们先要说一个重要的会议:万隆会议。

在1955年万隆会议上达成了很多共识,其中有一条五项原则最为重要,即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以及和平共处。

在万隆会议之前,全球大约有1000多万华人,他们大多拥有双重国籍,既是中国人,也是外国人。

当时东南亚地区有大量的华侨,这些华侨往往在当地生活了两三代人,大多从事商业活动,财大势雄。由于他们都还拥有中国国籍,当地政府就会认为他们是巨大的威胁。

万隆会议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中国与印尼就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达成协议,华侨可以自愿选择国籍。

但也只能选择一个。

从此选择了中国国籍的华人们可以返回中国,许多“华侨农场“就是由此而建立的。而选择加入了外国国籍的华人,从此就成为了外籍人士。但是当时很多华人并不愿意回到中国,而是选择加入印尼国籍。

万隆会议决定让华人们自愿选择国籍的做法,很快也在许多国家开始实行。尽管中国当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国籍法》规定禁止双重国籍,但却已经成为了事实。

在中国政府和印尼友好力量的积极推动下,1960年12月,中国与印尼公布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实施办法》。1961年5月,两国正式开始办理选籍工作。

选籍的结果是,有的选择加入印尼国籍而成为“外籍华人”,有的保留中国国籍而丧失了印尼国籍,有的则选择回到中国居住。此次事件选择保留中国国籍或选择回国的超过10万人。

这也意味着,取得印尼国籍的华人在法律事实上已经是印尼人,无论他们在印尼遭遇如何,也是印尼内部事务,中国作为外人,是不可能轻易干涉的。

但即便如此,华人依旧是我们的同胞,他们有难中国也不可能不管,实际上,面对印尼当局的历次排华,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应对。

上世纪60年代初,苏加诺政府出台政策禁止华人从商时,时任外交部长陈毅就向印尼提出强烈抗议,同时中国政府也紧急撤侨。1960年1月20日,中国先后租用十多艘客轮到印尼各港口接运难侨回国,拉开了大撤侨的序幕。这次侨一共撤出6万余人。

在1966年3月11日苏哈托夺权后,华侨生存环境开始急剧恶化。中国政府再次开始积极组织接侨工作,据史料记载,这样的撤侨一共进行过四次。

第一次接侨是在1966年9月至10月,中国政府租用“光华”号客轮,接回受害华侨1006名,这批华侨被安置在广东阳春华侨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