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近年来,商城县全面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努力实现执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智慧普法,营造守法经营氛围。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商城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从执法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推进普法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商城县通过“八五”普法、公众号法律解读、“送法进企业”、发布普法小视频等多种活动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出经营主体知法守法、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同时,将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在执法中加强普法教育,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把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的普法实践,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温情执法,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全面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积极探索拓展柔性执法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坚持“指导为先”“规范裁量”“审慎执法”“说理普法”,构建全链条“四位一体”柔性执法体系。对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主动纠正错误。同时在行政检查过程中,通过“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人性化、说理化、服务型的执法方式,使市场主体理解、认同、信服市场监管执法;在行政处罚中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公众情绪、经济情况以及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度,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满意度。 信用示法,勾勒诚信经营底色。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全面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罚款数额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的,停止公示;对一般行政处罚信息,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以外的公示期满六个月且符合相关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示;对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年停止公示。通过对市场主体违法程度,分级分类进行公示,激励诚信经营者守法经营、惩戒失信经营者寸步难行,营造出诚信自律的经营环境。

(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