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弟魔”是个横空出现的网络热词,近几年这个词不断出现,被贴在各种各样的女性身上,让她们成为全民理所应当抨击的对象,但不是所有姐姐帮助弟弟的行为,都是“扶弟魔”行为。

山西吕梁市中阳县暖泉镇一场婚礼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原因是婚礼上一遛一排的11位身穿红上衣的女性,她们竟然都是新郎高某珍的姐姐,而新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就是说这家人死活都要生一个儿子。

除了明显的重男轻女特性以外,大家还了解到,原来这场婚礼的所有花费——那32万元,全都是11个姐姐凑足给弟弟的,于是大家纷纷指责这些姐姐是“扶弟魔”。

但是靠近了解这个高家就会知道,这个家庭确实重男轻女,但姐姐们却未必是“扶弟魔”,这最多不过是一个融洽的家族互相之间的帮助罢了,大可不必如此放大解读。

先说到他们的父母高某贵和其妻子,在那个年代他们不可避免拥有传递香火的想法,加上周围舆论环境对于没有儿子的家庭的嘲讽,高某贵和妻子想方设法也要生一个男孩。

但命运的捉弄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愿望落空,面对满地的女孩他们心力交瘁,终于在高某贵50岁那年他获得了一个儿子,老来得子,他们自然是万分珍视。

姐姐们都穿着传了一代又一代的旧衣服,但弟弟都是新衣服;每一次过年姐姐们都没有红包了,而弟弟还能收到一沓沓的红包;大多数姐姐们没读过书或者才初中毕业,但弟弟上到了高中......

很多人看到这里都忍不住要愤怒了,但这跟扶弟不伏弟有什么关系呢?这都是重男轻女导致的问题——贫穷使得前头的女孩上不了学,日子好过以后才有了机会,其实第10个女儿也上了高中。

因为生了12个孩子,姐姐和弟弟之间年龄差距过大,即使再对父母的行为不满,姐姐们面对弟弟即使没有嘱咐,也会自然而然产生怜爱的心理,自发地进行照顾。

再说到弟弟结婚这件事上,高某珍和女朋友恋爱5年,22岁时女友怀孕了,婚姻不得不提上日程,但有几个22岁的人能拿得出彩礼?都是父母出钱,父母出不了钱,兄弟姐妹们凑一凑,就够了。

11个成家立业的姐姐每人出个两三万,这个婚礼也就办起来了,还风风光光,比一家人倾家荡产到处借钱还个几十年,不知道好上多少,也不知道轻松几分。

所以面对抨击,面对说她们是“扶弟魔”,是“炮灰”的言论,她们真心实意地表示:“都是自愿的。”父母年纪大了,不忍心让他们掏空自己;弟弟还非常年轻,成家后会更有担当。

他们不过是作为一家人,在复杂多变的人生之船上,互相帮助,扬帆或者划桨,是为了对方,但更是为了自己,为了这个家庭融洽,能够走得更远罢了。

所以说11个姐姐的行为,不仅仅是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更是符合法律维护法律的一种做法,需要知道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高家敬老爱幼互相帮助,这样的家庭关系难道不值得人羡慕?有的家庭虽然没有重男轻女、也没有扶弟魔,但未必比高家还温馨,兄弟姐妹结婚,未必愿意掏这两三万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中兄、姐就是顺序之一。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中“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也是顺序之一。

在这样一个父母年迈体弱,不是没有劳动能力,就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当中,姐姐对弟弟的照顾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即使姐姐不想照顾,照顾不了自己的弟弟向法院请求的话,法院也会支持弟弟的请求。

也就是说,希望大家遇到这种女多男生的家庭,不要第一时间就开始抨击姐姐是“扶弟魔”,而应当以“全面”眼光去看父母的态度、了解弟弟的想法,如果不看、不了解,一味指责,那么就是耍流氓。

而且扶弟魔出现的根本原因,还是父母的重男轻女,以这个角度去深思就可以知道,其实所谓的扶弟魔也不过是受害者,她们一生都在被迫弥补父母为了生儿子造成的错误。

所以如果遇到这样一个,以弟弟的人生为前提,再去将就自己人生的女孩,大家最应该做的,是给出建议和办法,让她能够拥有反抗意识,逃离那个会敲骨吸髓的地狱。

(文中名字皆为化名,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