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2月6日星期五,日本东京都信托银行国分寺支行在下班前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件,信的内容一部分是由杂志上剪下来的文字拼凑而成,另一部分则为手写,要求12月7日周六下午17点派一名女职员将300万日元送达以下地址,如若不从,将会把行长家炸掉。
收到这封信后,行长感到非常震惊,毕竟信中提到的是炸行长家,行长考虑再三决定报案,请求警方提供保护。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刻安排兵分两路,一路人马到行长家检查是否有炸弹并埋伏在了行长家周围,另外50名警察前往信中指定的地点进行蹲守。
信中曾提到恐吓者会在17点来取钱,可是警察一直守候到了18点,却一个人都没见到,于是警队草草收队,这件事不久后被电视、报纸进行了大幅报道,上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迅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繁荣也诞生了很多种类的经济犯罪,各大银行经常会收到来自不同地区的恐吓信,这些恐吓信很多都只是恐吓,没有真正的行动,因此警察也以为这次恐吓也只是一次恶作剧。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4天之后的12月10日,东芝府中公司要给4523名员工发年底奖金,派人来国分寺支行取钱,要求送到公司3亿日元现金,这些现金被装到三个现金手提箱里。
当天东京都地区突降暴雨,可见度并不高,银行派出四人带着这些钱前往东芝府中公司。上午9:30,当运钞车经过府中监狱后的一条学苑马路时,一名警察骑着警用摩托车从后方赶上了运钞车,用喇叭呼喊司机停车,司机有些警觉,停车后打开了车窗问道,“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警察说“你们银行行长家里被人放了炸弹,我接到通知说你们这辆车也有问题,现在需要检查一下”。
司机对此却不以为然“昨天我把车放在车库里锁好了,车里不会有事的”,但这位警察却不由分说钻进了车底进行检查。突然,他站起来喊道“发现炸弹了,就在车底”,说完这名警察钻进运钞车底,突然从车身底部冒出了一阵黑烟,警察喊道“要爆炸了,赶快逃吧”。
听到警察这样说,四人看到车后冒起的黑烟不假思索地迅速跳下车,生怕被炸弹炸伤。警察此时表现出了非常英勇的一面,义无反顾地冲上了运钞车,将运钞车迅速开走,边开边喊“我来把车开远一点,你们赶紧跑”。
正当四人心中都在赞叹警察的英勇,感激警察的奉献时,突然一名运钞员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警察开的摩托车后面的文件箱竟然是由饼干盒子涂成的。
再仔细一瞧,发现连车的型号都不对,日本警察局当时使用的摩托车都是白色本田CB350,可这辆摩托车虽然颜色是白色的,但车型却是雅马哈350R1,车上的很多东西都与警察所骑的摩托有很大区别。
由于下雨影响视线,从远处看这辆车非常像警车,但是走近一看全是漏洞,这时运钞员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这人并不是警察,而是一名劫匪。
出事之后,四人赶紧报警,警方接到报案,立即到达了案发现场,派人四处堵截这辆被开走的运钞车。案发当日正好日本处于严打时期,警车分布在市区的各个路口,警察没有丝毫的松懈,仅过了10分钟,东京都警察厅就启动了最高紧急部署,要求东京都内1万多名警察全体出动,调动600多辆巡逻车,在各个路口严查运钞车。
半个小时之后,警方在国分寺附近的一片竹林中发现了被遗弃的运钞车,当时运钞车距离案发现场不到600米,而运钞车周围还发现了其他车辆的车印和人的脚印,不过,装钱的铝合金手提箱却不在车内。警察这时意识到劫匪在中途换了车。
由于周围没有监控,警察并不知道劫匪换了什么车,于是只能拦下周围的所有车辆进行排查,此举造成了东京都大面积堵车,即使这样,警察都没有找到那三个手提箱。下午3:44,迫于舆论压力,警方不得不终止了拦截搜索。
经过一天一夜地搜查,警察也没有发现到底哪辆车是劫匪的车辆,万般无奈之下,警察只好收回警力,将重点放在了案发现场,仔细检查劫匪遗留的物品。
在经过地毯式搜查后,警察发现在两处地点留下的证物超过100件,这时警察乐观了不少,他们觉得此案肯定能破,只是时间长短问题。可当警察们将注意力放到这些遗留物品上后,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这些物品不是被盗物品,就是大量生产贩卖的物品,对案件侦破并没有太多作用。
在案发现场,警察发现的摩托车其实是被盗车辆,失窃时间是1968年11月19日,也就是案发前20天,这辆车只跑了428公里,原本车身都是蓝色的,但是劫匪对其进行了染色,在车把上还残留了颜料清洗过的痕迹。
此外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证物:一顶鸭舌帽。这顶鸭舌帽是劫匪戴过的,如果提取鸭舌帽上留下的汗渍,可以确定嫌疑犯的一些身份信息,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当时这顶帽子并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甚至有几名警察轮流戴着帽子取乐,导致帽子上沾有太多人的汗渍,证物由此损坏,无法验出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这顶帽子是立川市一家帽子店生产的,一共卖出了54个,警方由此追查到36个买主,可是剩下的18名买主却找不到下落。
在摩托车上,还有东亚特殊电机制造的扩音喇叭,这个喇叭冒充警察用的扩音器,根据型号追查到了同批次生产了5个,其中4个下落不明,最后一个在东村山市的施工现场被盗。
摩托车后方放的那个冒充文件盒的饼干盒在普通的摩托车店都有销售,这个饼干盒由明知商事生产,一共数量为3万个,根本无法查出来源,警察推测劫匪很可能喜欢吃甜食,但也有可能这只是从垃圾箱中翻出的普通饼干盒。
那个烟雾弹在所有的加油站都有销售,案发时,卖掉了4190个,烟雾弹通过两块儿从柜门磁铁上拆下来的磁铁固定在了运钞车上,磁铁由大屏制造,生产数量为43,240个;烟雾弹周围绕上了铜丝,由于铜丝没有什么磁性,所以烟雾弹掉在了地上,这其实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但却并没有损坏烟雾弹,用来包裹烟雾弹的纸是《电波科学》杂志,不能判断劫匪是喜欢钻研此类技术还是随手拿了一份杂志。
不久之后警察接到市民举报,在案发现场不远的空地上,市民曾看到过伪装警用摩托车出现,很可能是劫匪在行动之前就将摩托车停在那里,用一个深蓝色的雨披盖着,不过雨披制造厂商在1958年破产,雨披也就在十年前一同停产了,在雨披上,警察发现了与尼龙纺织物摩擦过的痕迹,还有送往清洗店进行清洗的白色纤维残留,不过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没有了鉴定的意义。
市民在摩托车藏匿处曾看到有一辆绿色的卡罗拉,这辆车是被盗车辆,失窃于10月30日到11月1日之间,雨刷当时还在工作,车门半开,窗户完全摇下,可发现车辆后这辆卡罗拉却不见了踪影。
在经过4个月的调查,警方终于发现了案发东北6公里处的小金井市本町小区外的一个停车场,找到了之前举报的绿色卡罗拉,卡罗拉外面用车罩盖着,此前4个月都没有引起警察足够的重视,而当时自卫队航空照片显示,这辆车在案发后第2天就停在了这里,在车中警察发现了空空如也的3个手提箱,根据上面残留的泥土,证明箱子在44公里外的树林里被埋放过,警方随即以森林为中心进行搜查,可是却一无所获。
这辆车究竟有什么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这辆车行驶了60公里,存在着引擎的问题,很有可能劫匪一开始想用这辆车来伪装警用摩托车,可是劫匪很快发现这辆车的问题,于是把这辆车也遗弃在了这里。
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在附近停放了另外三辆轿车,Skyline2000GT、Skyline1500和蓝鸟,这些被盗车辆都用车罩给盖住,而每个车罩上面打结的方法都不相同,警方根据多年的经验判断,这起案件并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团伙作案,而在一辆车里面还发现了一个女士的耳环,由此怀疑团队中具有女性嫌疑人。
警方随后又对6月 4日收到的那封恐吓信进行了检验,发现信封上的邮票并没有用胶水粘贴,而是用唾液直接粘上去的,根据唾液,检验出此人血型是B型,而那封信上的部分笔迹可以作为判断嫌疑犯的证据。
警方根据4名运钞车人员对劫匪面貌的回忆,绘制出了劫匪的画像,并由此开始对有重大嫌疑的嫌疑犯进行排查,首先进入警方视野的是少年A。
A是府中市的立川市不良少年的头目,手下有60多人,根据以往记录,A曾经和他的团伙涉嫌多起汽车盗窃,同时他还有如下的特征
很熟悉车辆驾驶
父亲是警察,骑的正是白色摩托车,因此对警用摩托十分熟悉
1968年3月,A曾经用过烟雾弹伪装炸弹,抢劫超市,与本案十分相似
事发后A曾跟别人吹牛,自己要去抢劫东芝和日立的运钞车
除了家人提供的不在场证明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不在场
12月15日,当警察来到A家找他时他不在家,面对警察的问询,A的母亲回答“我儿子不在家里”。
当天晚上,A得知警察来找过他,在自己家中喝下了氰化物自杀,当时家中只有A和母亲,氰化物是由他父亲之前买回来,可是A经过抢救并没有死,12月16日,警察得知A自杀未遂,带着4名运钞员对A进行辨认,运钞员异口同声的说“A的长相和自己当时看到的嫌疑犯模样十分相似”,这情况在12月21日公布给了媒体。
当警察询问A的父亲,“你儿子究竟有没有犯罪的事实?”,作为警察的父亲坚称“他是为了证明清白而自杀,他不是罪犯”。
经过警察的鉴定,发现A的血型为A型,他的字迹与恐吓信中的笔记并不相同,而在恐吓信被寄出的前一天,他正在少管所羁押,没有时间去寄恐吓信,由此排除了A的作案嫌疑。
排除了A的嫌疑外,又有几名嫌疑人陆续进入警方的视野。首先是与A交往的男人B,B当时30岁,B声称案发时他与A在一起,两人在新秀的公寓过夜,直到早上8点,B才送A出门,警方询问B,“你怎么知道当时是早上8点”,B说“我没有看表,只是通过外面的天色进行判断”,可是当时东京都普降暴雨,能见度很差。而男子也并没有借给A雨具,这点比较可疑。
B声称与A相识仅20天,但警察搜查了B的住所后,发现了一张距离此时4个多月前两人旅行时拍下的照片。 B是一名司机,熟悉车辆的驾驶,而他的血型恰好就是B,与嫌疑犯血型匹配,而B写字留下的笔记与恐吓信的字迹十分相似,综合以上几点内容,警方迅速将B逮捕,之后开了发布会宣称B就是他们要找的劫匪,可就在发布会召开不久后,一家公司突然给警局来了电话,负责人说“B不可能是凶手,因为案发当天B正在我们公司进行面试”,由于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因此警方最终只能将B放走。
有趣的是,B被释放后不久就移居了国外,在国外开了商场,回来后成为了一个富豪,连买了数栋公寓,案发后的第7年,B还买下了一座豪宅。如果 B是抢劫团伙中的一员,A在少管所时寄出了恐吓信,现场目击到的被盗的车辆中留下的耳环就有了合理的怀疑。
尽管这样推测比较合理,但警方并没有证据,B声称自己在国外发财是因为找到了可靠的有钱靠山,由于没有证据,警察依然不能将B作为嫌疑犯。
在府中市,还有一名25岁的司机也成为了怀疑对象,他熟悉当地环境,血型是B型,他给朋友的信件使用了与恐吓信相似的口吻,长相也与嫌疑犯十分相似,只是笔迹与恐吓信中的笔迹不同。不久后,很多媒体对司机又做了相关报道,警方害怕嫌疑犯逃跑,对其进行逮捕,可是最后由于没有证据,司机被关押一天后就被释放了,司机因此受到打击,失去了工作,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在2008年9月自杀身亡。
日野市有三兄弟经营电器公司,他们也十分可疑,三人家中有一个大型车库,可以进行车辆改造,29岁的二弟曾经做过汽车喷漆,事发前买了烟雾弹。案发前曾经有人看到过哥哥曾经戴过鸭舌帽,这与案发时的烟雾弹和鸭舌帽特征吻合,三人又正好能够组成一个小型团体,但是经过警察的搜查后,排除了三人的嫌疑。
还有一名32岁的房地产公司职员,案发前穷困潦倒,案发后突然暴富之前,他曾在东芝府中上班,姐姐是东芝府中工作了12年的老员工,这名男性很会开车,长相也与嫌疑犯画像相似,不过因为案发时他从杉并区前往横浜途中有监控证明,所以很快被排除嫌疑。至于为何他会暴富,此人声称自己购买了很多的房地产,通过房地产赚到了1,600万日元,最终警察证实了这一情况,排除他的嫌疑。
公司职员C1955年曾经运用过相似的手段抢劫了千代田区一家银行的运钞车,此时他刚刚出狱一年,而一年前,他对别人说过,“我要花一年的时间干一桩大事”,在案发之后,他也买进了土地和进口车,不过经过警察的调查,他的收入也是通过购置房产而暴富,所以排除了他的嫌疑,而这名员工之后移民了夏威夷,不久之后就病死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自称是这起劫案的真凶,可是有一个问题,这些自称是罪犯的人都答不出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当时作案时使用的烟雾弹在第1次被点燃后出现过故障,犯罪分子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使烟雾弹放出了烟雾,这些人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出正确的原因,在保险箱中除了现金和奖金外,还有其他的物品,这些自称罪犯的人也无法准确回答到底是什么物品。
经过警察的一一甄别,发现这些人都不符合罪犯的条件,这些人有的是为了出名,有的是为了卖书,有的是为了诈骗。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出动了16万人进行破案,投入的成本达到了9.8亿日元,陆续排除了将近12万名嫌疑犯的嫌疑,可是即使付出了如此多的努力,该案依然成为日本最著名的悬案,至今没有告破,它也被很多人称为完美犯罪案。
有人认为这起案件是银行人员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还有人说这起案件是警方内部勾结银行监守自盗的案件,因为案发之后,一家日本保险公司对这家银行进行了全额赔付,银行没有损失一分钱,而在案发现场进行检查时,最为重要的鸭舌帽证据竟然会被警方人员轮流试戴,这样的行为匪夷所思,明显不符合警方的办案要求,此前也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警方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引发了大众强烈的质疑,这也成为警察“监守自盗”的原因。
这三亿日元被盗后,日本警方公布了被盗3亿日元的序列号,可时至今日,这批序列号中的钱,一张也没有被发现,而这样的作风不太像是某个人或者团伙的作案风格。这么多年过去了,民间对于监守自盗的怀疑从未消失过。
日本的刑事案件追诉期是7年,民事赔偿追诉期为20年,也就是说,1975年12月10日,检方没有提供任何嫌疑人和物证,即使未来查到了嫌疑犯,也无法对其起诉,1988年12月10日,此案的民事诉讼时效也到期了,本案由此成为了日本战后最大的悬案事件之一。
这起案件的凶手究竟是谁?至今没有一个完整的结论,不知道对于这起案件大家有什么想法呢?欢迎讨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