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一环,从小规模纳税人的3%到一般纳税人的最高13%,其税率的调整与优化,对于宏观的调控以及企业的减负,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而言,经常会面临销项税率高达13%,进项税率却只有3%的情况,这时产生的10%的税率差会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
那么,面对偏高的税负,是否有合理合规的方法能够降低税负压力呢?
目前,在国内的部分特定区域内,地方建立了税收扶持园区,制定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地方留存奖励等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于地方,能够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扩充本地税源,发展当地经济。属于是互惠共赢的局面。
在税收扶持园区,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一、有限公司地方留存奖励
对于入驻税收扶持园区的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当地的留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奖励扶持: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比例50%-8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比例50%-80%
此政策不受地域限制,全国皆可入驻享受,且当月纳税次月即兑现。适用于商贸、服务、建筑、互联网等各类行业。
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核定政策
对于注册在园区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通过申请核定,增值税正常缴纳6%-13%,附加税正常按照增值税的12%缴纳,所得税经核定按1%缴纳。
此政策不受区域与行业限制,无需按照查账征收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政策
对于注册在园区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政策。通过申请核定,个税按照0.6%缴纳,加上正常缴纳的1%增值税,0.06%附加税,总税率为1.66%。此外,如果年累计开票额在120万以内且开的是普票,还可以享受增值税个税双免政策,综合税率为零。
个体户的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也不需要开对公账户,税后利润直接由老板自由支配。基于业务真实的前提下,企业也可以在园区注册设立一家或多家小规模个体户(如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业部等),将主体公司的部分职能部门剥离出来,合理分流具体业务。
综上所述,商贸企业虽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只要积极采取措施,合规经营,并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在降低税负压力的同时,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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