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因其经济、轻便、快捷, 广受群众喜爱, 特别是盛夏来临, 使用更多。 但在便民的同时, 个别驾驶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雨篷、 闯红灯、超员、无牌无证、逆行......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导火线!

“拆篷戴盔”护安全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严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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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雨篷、遮阳伞及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7月29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常态化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为契机,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拆篷戴盔”专项整治行动。

7月29日05:00-10:00

全市共查处

各类交通违法817起

其中,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152起,拆除遮阳雨篷298顶;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30起、无牌18起、超员12起、货车超载9起、酒醉驾3起、改型3起、准驾不符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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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

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联合综合执法部门、镇街“两站两员”等力量,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拆除装置、消除隐患”的原则,各级领导坚持一线组织指挥,任务民辅警凌晨06:00时即上路上岗,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全面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雨篷以及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营造安全、通畅、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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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王友昌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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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大队长李斌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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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杜冰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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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范益宁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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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潘永军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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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彭斌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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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傅煜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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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澄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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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山景区大队副大队长杨敏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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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傅劲松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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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郭翔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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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源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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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元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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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巡逻中队副中队长左志华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暨“拆篷戴盔”行动。

期间,民警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各学校周边道路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查纠点,采取“教育+劝导+处罚”的方式,对过往的车辆逐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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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雨篷、遮阳伞和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发现非法加装伞篷、挡风板的车辆,一律现场拆除并收缴相关装置,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督导教育,要求其佩戴头盔后方可放行,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拆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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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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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反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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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向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驾驶人自觉主动为车辆张贴反光条,并现场演示张贴方式。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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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醉驾、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车辆、“炸街飙车”、无牌无证、未悬挂号牌、不系安全带等各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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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非法改装加装、不佩戴安全头盔害人害己

别等到惨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莫以身试险!

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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