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青岛中勇龙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青岛市财政局决定,对青岛中勇龙商贸有限公司处罚。罚款6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

企业名称:青岛中勇龙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91370213MA3NFDYC5G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337号1号楼2单元102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处罚结果:罚款6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公布日期:2024-07-30 17:53
处罚日期:2024-07-29
公布截止日期:2025-07-28
执法单位:青岛市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