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北京一中院发布公告,称中植企业集团破产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晟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48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与此同时,北京一中院公告还指出,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存在异议,需在2024年7月5日前(含本日)提出,并提交进行登记。而在异议期届满后,北京一中院将审查登记人是否与拟实质合并主体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况,并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
而如今,距异议届满已半月有余,中植系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听证会也终于有了消息。据小道消息,北京一中院将于近期召开中植系破产案件听证会。当然这一消息未经证实,听证会举行的召开时间及方式,大家仍需关注北京一中院方面的官方消息。
需要注意的是,听证会并不是破产案件推进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只有案件出现以下情况才会启动听证会并由法院组织召开:
1、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重整申请;
2、债务人自行提出的和解、重整申请;
3、涉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申请;
4、涉及在全国、全省及本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企业的破产申请;
5、其他需要听证调查的破产申请。
本次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248家企业中不乏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且中植系暴雷事件影响范围大、波及面广,不止企业和债权人,给整个金融投资市场都造成一定的冲击,所以对照上述规定,组织召开破产听证会似乎是必然的。
至于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北京一中院将通过摇号并以本人确认的方式选出,利害关系人代表可在北京一中院通知后参加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利害关系人代表可以针对破产程序中的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就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阐述,继而帮助法院及破产管理人更好的进行决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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