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沙区规自局一连发布了2则征地公告,而这2宗公告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的村镇一致,共2个镇5条村,合计征地面积约598.36亩,补偿约1.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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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

东涌镇三沙村、沙公堡村、官坦村、石排村,黄阁镇新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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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石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2.4899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19.5227公顷(耕地5.9077公顷)、建设用地2.9672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0.8092公顷(耕地6.4222公顷)、建设用地1.6807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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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实施安排:

请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石排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东涌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05630)、黄阁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49700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20-39910445、白先生,联系电话:020-39910591)。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其他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2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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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二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

东涌镇三沙村、庆盛村、沙公堡村,黄阁镇新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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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4013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13.2424公顷(耕地2.2217公顷)、建设用地4.0937公顷、未利用地0.0652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5.8505公顷(耕地4.0817公顷)、建设用地1.4453公顷,未利用地0.1055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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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7月2日。

(二)实施安排:

请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涌镇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05630)、黄阁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49700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20-39910445;白先生,电话:020-39910591)。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其他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3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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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规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