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丰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经各相关单位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市政府确定了大连西河大鼓等30个项目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九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保护和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附件:大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大连市

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编 辑:邢高笥飘

美 编:林月

责 编:孟梓棋

信 源:北纬39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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