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26日起,专利收费减缴资格的备案人应当首先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实名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后,才能办理专利收费减缴资格备案。

(一)、注册账号

①、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 ;

②、点击右上角“注册”,选择对应的主体类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③、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

④、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注意密码设置,必须是包含数字、英文大写字母、英文小写字母和特殊字符组成的8-18位的字符。

⑤、提交后完成注册。

(二)、申请费减备案

①、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主体类型,输入账号密码,验证后登录账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②、光标放在“专利事务服务”栏目上,点击“费减备案”-“费减备案请求”-“业务办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③、填写备案信息。勾选对应的年份、备案人注册国家(地区),填写备案人的地址等相关信息、上年度纳税额(单位是“万元”),建议选择“是”接收短信通知,填好后点击下一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左右滑动分别查看

个人企业事业单位需填写的资料

④、点击“专利收费减缴证明文件”,上传不同类型主体办理费减所需的资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⑤、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短信至所填写的手机上。

六、注意事项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请求最迟应在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2、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费用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

3、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缴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

4、申请人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才能获得费用减缴。廊坊旭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