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6东旭光电MTN001A”、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6东旭光电MTN001B”和第二期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2”,分别在相应兑付日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发行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债务重组方案》。主承销商持续督促发行人开展与持有人的沟通及重组协议签署工作,进一步落实重组协议签署。后续将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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